汕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9年市政府办公室重点督办项目和督办专题任务的通知
(汕府办〔2009〕57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推进全市重大项目建设等重点工作的落实,根据市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以及《关于印发〈市委市政府领导同志2009年抓落实的重点工作安排〉和〈关于深入贯彻市委九届六次全会精神,抓好重要决策部署落实的工作安排〉的通知》(汕办发〔2009〕3号)精神,结合我市政务督办工作实际,市政府办公室选择54项重点事项作为督办重点,形成《2009年市政府办公室重点督办项目和督办专题任务》(下称“《任务》”)。其中,重点督办项目31项,督办专题23项。《任务》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汕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督促检查切实抓好工作落实意见的通知》(汕府办〔2009〕24号)精神和以下意见,突出工作重点,强化工作责任,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一、《任务》是认真实践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市委九届六次全会精神的具体化,也是市政府办公室今年开展政务督办工作的重要内容,各责任单位要发挥部门第一协调人的作用,主动协调重点督办事项落实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对于进展缓慢的重大建设项目,要找准制约工程进展的问题,特别是热点、难点问题,要敢于超越常规,加快建设进度,通过重点突破推动全面发展。
二、各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是重点督办事项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要严格按照督办工作责任制的要求,切实履行职责,积极抓好各重点督办项目和督办专题的日常跟踪督办工作,切实建立重大问题报告制度和协调解决重大问题联席会议制度,全面掌握本单位承办的重点督办项目和督办专题的工作动态。根据《关于印发〈市委市政府领导同志2009年抓落实的重点工作安排〉和〈关于深入贯彻市委九届六次全会精神,抓好重要决策部署落实的工作安排〉的通知》(汕办发〔2009〕3号)精神,市政府已落实发改局抓紧研究制订重大问题报告制度和协调解决重大问题联席会议制度,上报市政府审定。
各区(县)、镇(街道)同样要建立协调解决重大问题联席会议制度,通过联席会议形式加强对重大问题的协调处置,检查督促协调事项的落实情况,通报重大问题的处理结果。并及时汇总情况向市政府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