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加强地震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各地、各部门要根据地震救援的专业性要求和实际情况,充分利用消防等现有队伍,组建各自的抢险救灾队伍。市、县消防部门要根据实际,按照“一队多用,平震结合,专兼结合”的原则,担负起地震紧急救援队的任务。地震紧急救援队要配备必要的地震专用救援器材和装备,定期开展地震应急救援知识和技能培训,组织经常性的应急演练,提高紧急救援的实战能力和水平。共青团要组织动员社会青年建立地震灾害救援青年志愿者队伍,壮大地震灾害救助力量。要完善地震救援物资储备制度,民政、财政、商务、粮食等部门要做好地震应急所需基本食品、生活用品、抢险物资储备工作,增加救灾储备物资品种和数量,以适应地震灾害救助工作需要。各地应急办与民政、规划、建设、城市执法等部门要积极配合地震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各地的实际,将广场、公园、体育场等规划设置成必要的地震应急疏散通道和2-3处应急避难场所,设立标志牌,配置必要的避难救生设施。交通、电力、电信、水利等部门要根据灾情及时组织抢修恢复工作,确保交通、供电、通信、供水设施正常运行。卫生防疫部门要协调组织好震灾发生时伤员抢救、转运和治疗工作,组织开展灾区的疫病防治工作,确保大灾之后无大疫。
(八)推进群测群防网络建设。积极推进地震宏观异常测报网、地震灾情速报网和地震知识宣传网建设。各在所属各乡(镇)要配备防震减灾助理员(兼职),要设置宏观观测点,确定观测项目,开展工作。要结合实际,稳定群测群防队伍,每个村要设兼职地震灾情速报员和地震知识宣传员,切实做到人员、任务、管理三到位。农民观测员工作补贴和群测群防工作所需经费要纳入地方财政预算,对有突出贡献的人员,要给予奖励。各级地震部门要结合实际,指导广大群众学会观察宏观异常现象,充分发挥群测群防在地震短期临震预报、灾情信息报告和普及地震知识中的作用。
(九)积极开展地震科普知识宣传。各地要制定防震减灾宣传计划,完善宣传网络,组织开展防震减灾知识进校园、进社区、进乡村活动。认真谋划、精心组织好新修订的《
防震减灾法》的实施(5月1日)和5月12日“防灾减灾日”的宣传活动。继续利用好“7.28”唐山大地震纪念日、国际减灾日、“科技周”、“科普日”等重要时间普及地震基本知识,广播、电视、网络、报刊等各种媒体要免费播放、刊登地震科普知识,强化防震减灾知识的普及宣传,提高公众对地震、防震、避震和各种地震谣传事件的基本鉴别能力、心理承受能力和自救互救能力。教育部门要把防震减灾教育纳入中小学安全教育体系,定期组织中小学生开展应急演练。各地要设立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2010年前,北安市、五大连池市、爱辉区、孙吴县等全省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和嫩江县等人口稠密地区至少要建立1处防震减灾科普教育基地。加强防震减灾新闻宣传管理,既要保证公众的知情权,又要切实维护好社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