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09年上海市民族教育工作要点》的通知
(沪教委基〔2009〕35号)
各区县教育局、浦东新区社会发展局:
根据教育部民族教育司《关于印发2009年民族教育司工作要点的通知》(教民函〔2009〕1号)的精神,我委结合本市实际,制定了《2009年上海市民族教育工作要点》,现印发给你们,请你们结合本区县实际,认真按照执行。
附件:2009年上海市民族教育工作要点
上 海 市 教 育 委 员 会
二○○九年四月十三日
附件:
2009年上海市民族教育工作要点
2009年,上海市民族教育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民族政策,坚持民族教育优先发展,加大对民族教育的投入,促进民族教育事业发展;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立德树人,加强爱国主义和民族团结教育,增进民族团结,维护祖国统一;坚持办学以人才为本,加强民族班(校)师资队伍建设,提高教职工的民族政策与民族知识水平和专业化发展水平;坚持民族教育改革,建立健全民族教育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加强对民族教育工作的领导、协调和管理,保障民族教育健康有序发展;坚持深化教学改革,改进教学方法、方式和手段,提高课堂教学的质量和效率,促进上海民族教育再上新台阶。
一、开展民族团结教育,增强学生维护民族团结和国家统一的责任感
1.认真落实《
学校民族团结教育指导纲要(试行)》。按照《
学校民族团结教育指导纲要(试行)》的要求,各中小学要设置民族团结教育课程,分别在义务教育阶段三、四年级开展民族知识启蒙教育,五、六年级开展民族常识教育,七、八年级开展民族政策常识教育,普通高中一、二年级开展民族理论常识教育,中等职业技术学校一、二年级开展民族理论常识实践教育。要通过课堂教学、专题教育和实践活动等多种方式,把民族团结教育贯穿于教育教学全过程,引导和培养学生践行马克思主义祖国观、民族观和文化观。要因时因地制宜,利用班会、团队活动、专题讲座、升旗仪式、广播、墙(板)报、社会实践等方式,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民族团结教育和民族文化活动,增强各民族学生对中华民族优秀文化的认同。
2.举办民族文化系列活动。3月,结合西藏民主改革50周年和西藏百万农奴解放纪念日,组织开展纪念西藏民主改革50周年系列文化活动,市教卫党委、市教委举办专题报告会、民族联欢活动、科学体验活动、电影展映等活动,各区县举办“西藏今昔”图片巡展,各有关高校举办以“今日西藏”为主题的“博雅讲堂”民族文化系列讲座,使各族学生了解西藏民主改革50年来取得的成就,增强民族团结和国家统一的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