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主题词标注规范。主题词按先标类别词、再标类属词的顺序标引,主题词的最后是反映公文种类的词。
(7)主送单位、抄送单位标注清楚、规范。主送单位的全称、特称、单称概念,均应使用统一的文字表达形式,不得前后不一;抄送单位应当使用全称或者规范化简称,依上级机关、平行机关、下级机关次序排列,同一层次的抄送机关依党、政、军、群顺序排列。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另起一行列于抄送机关最后。
(8)秘密公文标注密级和保密期限。
(9)紧急文件根据紧急程度标注“急件”、“特急件”等。
(10)可以在网上公开的文件加盖“公开”印记。
(11)原则上初核后的代拟稿及誊清后的代拟稿不应出现错别字。
5、确定文种并打印市政府或市政府办公厅文件审批单。
6、将文件审批单及代拟稿主附件一并送科长进行复核。
(二)文电科科长复核。
1、复核主要内容。负责对拟发公文的行文关、政策关、法律关、内容关等方面进行全面审核。
(1)代拟稿内容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党和国家现行的方针、政策,与省委、省政府发布且仍在执行的政策、规定有无矛盾。
(2)代拟稿观点是否正确,结构层次是否严谨,文字表述是否准确等。
(3)文种使用是否正确,公文格式是否规范。
(4)字词是否规范,标点是否正确,语言逻辑是否严谨。
(5)人名、地名、数字、引文、结构层次序数、计量单位、机构名称等是否准确、规范。
(6)紧急程度确定是否适当,主题词标注是否符合要求,上行文是否注明签发人,请示类公文是否注明联系人、联系电话,秘密公文是否标明密级和保密期限等。
2、时限要求。
严格按时限要求审核公文代拟稿,紧急文件随来随办,平件在1个工作日内办完。
3、质量要求。
(1)公文文种使用恰当。公文文种应根据行文目的、发文机关的职权和与主送机关的行文关系确定。
(2)公文格式规范,结构严谨,条理清楚,篇幅力求简短。
(3)标题简洁,概括准确。公文标题应当准确、简要地概括公文的主要内容并标明公文种类,一般应当标明发文机关。
(4)表述准确,字词规范,标点正确,语言逻辑严密。
(5)人名、地名、数字、引文、结构层次序数、计量单位、机构名称准确、规范。
(6)紧急程度确定适当。
(7)秘密公文密级和保密期限标注符合规定。
4、对审核修改后的代拟稿,签署审核意见后,报办分管副主任审核。
(三)送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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