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徐州市建筑节能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徐政发〔2009〕3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徐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公司),市各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
节约能源法》和《
民用建筑节能条例》,积极推动全市建设领域节地、节能、节水、节材的“四节”工作,促进全市城乡建设持续、健康发展,市政府决定成立徐州市建筑节能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长:朱美华副市长
副组长:聂琦波 市长助理
王怀深 市政府副秘书长
张 军 市建设局局长
成员:刘浩鹰 市建设局副局长
王晓辉 市房管局副局长
周宣东 市规划局副局长
李京城 市财政局副局长
赵本国 市环保局副局长
王 炎 市统计局副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