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人民政府关于2009年城市绿化工作意见
(徐政发〔2009〕3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徐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公司),市各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改善城市生态环境,提高我市国家园林城市绿化水平,争创国家生态园林城市,振兴徐州老工业基地,促进经济社会环境又好又快协调发展,结合我市实际,现提出2009年城市绿化工作意见。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振兴徐州老工业基地“高度关注民生,创造宜居环境”精神,以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和“优化生态环境,打造绿色徐州”为目标,大力推进节约型园林建设,着力提升城市园林绿化规划建设和管理水平,努力建设总量适宜、分布合理、植物多样、景观优美、生态良好、个性鲜明的城市绿化生态体系,进一步改善城乡人居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二、2009年城市绿化工作目标任务
(一)工作目标和任务
1、2009年市区计划新增、改造绿地1000公顷,其中:市重点工程绿化940公顷(其中含荒山绿化613公顷、新城区新增绿地110公顷),各区新增绿地60公顷(其中:鼓楼区10公顷、云龙区10公顷、泉山区10公顷、九里区10公顷、徐州经济开发区20公顷)。
2、各县(市)和贾汪区要加大基础绿化,大幅度增加绿化面积,提高绿地率和绿视率,力争年绿地率增加1个百分点;要尽快完成绿地系统规划和绿线规划的编制工作;要以创建为抓手,积极开展国家园林城市(县城)和省级园林城市创建,带动城镇园林绿化建设新发展。
3、各级开放型公园、广场、主次干道附属绿地等50%以上达到精品绿地标准和要求(其中,市级绿地达到60%以上,区级绿地达到40%以上)。各县(市)、区要积极开展单位、居住小区绿化养护管理精品绿地达标创建活动,推出3-5个绿化养护管理示范单位或居住小区。
4、市、区两级开放型公园、广场、主次干道附属绿地等绿化养护管理100%实现招标管理。已完成综合整治的老居住小区的绿化养护管理50%以上要进行招标管理。3月底前,各区、各相关绿化养护管理单位完成开放型绿化缺株断带斑秃补植完善和绿化提档升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