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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鹤岗市对部分弱势群体和公益性行业因石油价格形成机制改革增加支出实施财政补贴的工作方案的通知(2009)

  1.城市出租车: 258.8万元
  2.农村道路客运:17.7万元
  3.城市公交:  358.8万元
  4.渔业:     5.2万元
  5.地方林业:   136万元
  按照财政部和省财政厅等八部门文件要求,尽快将资金拨付到位,并在3月底前及时兑付到补贴对象手中。
  四、组织机构
  为确保补贴工作的顺利实施,成立我市对部分弱势群体和公益性行业因石油价格形成机制改革增加支出实施财政补贴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张雨浦   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市长
  副组长:樊金宝   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王桂芝   市政府副市长
      马 冲   市政府副市长
      梁贞堂   市政府副市长
      陈维礼   市政府市长助理、市经委主任
      武 彦   市政府市长助理、市发改委主任
  成 员:陈金久   市政府副秘书长、市城管执法局局长
      徐 征   市政府副秘书长、市财政局局长
      任秀斌   市公安局局长
      王树彬   市建设局局长
      李星光   市交通局局长
      李成伟   市林业局副书记
      庄乾义   市农委主任
      李宝德   市畜牧兽医水产局局长
      尹春山   市工商局局长
      宫运生   市物价局局长
      张亚东   市审计局局长
      慕士超   市监察局局长
      王德江   市道路运管处处长
  办公室设在市财政局,办公室主任:李树明(市财政局副局长),副主任:徐萌洁(市财政局副局长),褚建森(市财政局经济建设科科长),联系电话:3450116,联络员:战春宏、李春澍,联系电话:3850023。
  五、有关要求
  1.要深入调查研究,抓紧制定补贴办法。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将此次发放补贴工作列入重要日程,一把手亲自抓,抽调骨干力量,搭建组织机构,认真研究发放补贴中可能出现的问题,要认真调查研究,广泛听取各方面的建议和意见,制定出本部门的具体补贴办法。
  2.补贴资金发放要公开透明,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政府要加大宣传工作力度,采取多种形势宣传补贴政策,要通过媒体及时向社会公布补贴标准和补贴金额,接受群众监督。要做到公开、公正、透明,实事求是,不准暗箱操作,确保社会稳定。各主管部门要向社会公布政策咨询和监督举报电话,解答有关补贴政策,对群众举报的违纪问题要及时查处。
  3.加强补贴资金的监督管理。在补贴发放工作中,各行业主管部门要认真把关审核,严格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虚报、冒领、套取补贴资金,审计、监察部门要认真做好跟踪监督工作,发现违纪问题要严肃查处,情节严重的追究相关领导和人员的刑事责任,以确保补贴工作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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