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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09年南京市市长、区县长环境保护工作目标任务》的通知


  2009年江宁区区长环境保护工作目标任务

序号

工作目标内容

责任单位

分值

备  注

环境质量综合指数

20

小康指标考核内容

1

小康水体长江江宁河口、秦淮河上游洋桥段、北大桥段、秦淮新河河定桥段、赵村水库等断面及区内水功能区断面水质达标率达85%

区环保局、水利局、建设局、市容局

5

2

辖区环境空气良好以上天数占全年天数85%,降尘达标率达70%

区环保局、建设局、建工局、市容局、房产局、农林局

5

3

噪声环境质量达到环境功能区标准

区环保局、交警大队、建设局、

3

4

辖区内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100%

区环保局、水利局

3

5

公众对城市环境保护的满意率达80%以上

区统计局、环保局、区委宣传部

4

主要污染物减排

35

6

完成市下达的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削减目标

区发改局、建设局、环保局、统计局

7

“环保模范城市”复查考核内容

7

辖区内工业废水、工业废气稳定达标排放

区环保局

6

“环保模范城市”复查考核内容

8

完成市下达的小化工、小水泥、小钢铁等落后产能企业关停任务

区发改局、环保局

4

9

完善江宁东山污水处理系统建设;续建并完成滨江开发区一期污水处理系统;建成空港一期、湖熟街道周岗集镇、湖熟街道龙都集镇、谷里街道、江宁街道陆郎、江宁街道铜井、淳化街道土桥、东山街道上坊、禄口街道禄口等9个污水处理厂;力争完成汤山新城污水处理厂一期主体工程建设

区建设局、水利局、江宁滨江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相关街道

10

10

新建东山城区、岔路片区、科学园至淳化、滨江开发区、空港开发区、汤山新城及各相关街道污水管网共90公里

区建设局、各开发园区管委会

4

11

“禁燃区”内及开发区区域内基本完成6吨以下燃煤锅炉清洁能源改造,推进6吨以上燃煤锅炉使用洁净煤和清洁能源改造工程

区环保局、发改局、江宁开发区管委会

2

12

完成5家企业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

区发改局、环保局

2

区域环境综合整治与环境建设

25

13

完成外港河清淤改造工程;完成江宁区中心河河道疏浚清淤3.5公里工程

区建设局、水利局

5

14

新建1条餐饮污染控制街区,辖区内规模以上餐饮企业85%达到餐饮污染控制标准

区环保局

2

15

加强秸杆综合利用,完成10座秸杆气站建设

区发改局、农业局、环保局

2

16

规模化畜禽养殖企业污染物达标排放;建设10个畜禽粪便资源化利用沼气工程;完成规模化畜禽养殖业调查

区发改局、农业局、林副业局、环保局

3

17

完成青龙山(泉水段)、共和采石厂环境整治30万平方米

市国土局(江宁分局)、区财政局

2

18

进一步推进国家生态县(区)建设,力争通过国家生态县(区)的考核;创建3个以上生态村(社区)、1个环境优美乡镇(街道)、6个绿色社区

区环保局、建设局、农业局、水利局、卫生局、市容局等相关部门

6

“环保模范城市”复查考核内容

19

建设20个以上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生产基地

区农业局、林副业局

2

20

建设一批绿化景观工程,新增造林1.5万亩

区林副业局、建设局

3

环境管理

20

21

规范实施建设项目审批;新开工项目环评执行率100%;环保“三同时”执行合格率达100%

区发改局、环保局、建设局、统计局

4

“环保模范城市”复查考核内容

22

辖区内医疗废物分类收集处理,集中处置率100%

区卫生局、环保局

2

“环保模范城市”复查考核内容

23

落实辖区内建设、建筑、拆迁工地及道路的扬尘控制措施;工地污水按规范要求接入城市排水设施

区建设局、建工局、房产局、环保局、工业园区管委会

4

24

严格环保执法,完成环境执法责任目标

区环保局

2

“环保模范城市”复查考核内容

25

环保有效举报投诉查办满意率达85%以上

区环保局

2

26

在电视、广播、报纸等媒体开展生态文明与环境保护的宣传,在辖区中心区域发布生态文明建设公益广告

区委宣传部、广电局、市容局、环保局

2

27

完成8所绿色学校和1个环境教育基地创建

区教育局、环保局

2

28

增加公共财政的环保投入,全年环保投入占区GDP2%以上

区财政局、环保局

2



  2009年浦口区区长环境保护工作目标任务

序号

工作目标内容

责任单位

分值

备  注

环境质量综合指数

20

小康指标考核内容

1

小康水体长江浦口岸边带、城南河、滁河陈浅段、清流河、高旺河、驷马山河、石碛河等7个断面及区内水功能区断面水质达标率达80%以上

区建设局、水务局、环保局

5

2

辖区环境空气良好以上天数占全年天数85%,降尘达标率达70%

区环保局、建设局、建工局、市容局、房产局、农林局

5

3

噪声环境质量达到环境功能区标准

区环保局、交警大队、建设局

3

4

辖区内饮用水源保护区水质达标率达100%

区环保局、水务局

3

5

公众对城市环境保护的满意率达80%以上

区统计局、环保局、区委宣传部

4

主要污染物减排

25

6

完成市下达的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削减目标

区发改局、建设局、环保局、统计局

5

“环保模范城市”复查考核内容

7

辖区内工业废水、工业废气稳定达标排放

区环保局

4

“环保模范城市”复查考核内容

8

完成市下达的小化工、小水泥、小钢铁等落后产能企业关停任务

区发改局、环保局

3

9

完成珠江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5公里建设和两座污水提升泵站的建设;配合市城建集团完成桥北污水处理厂厂外收集系统前期工作;建设污水处理厂厂外配套支管网

区建设局、浦口经济开发区

10

10

完成省、市下达的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

区发改局、环保局

3

区域环境综合整治与环境建设

35

11

扩大区域供水,江浦埋设供水管线22公里;继续配合市市政公用局实施浦口水厂取水口搬迁改造工程

区水务局、规划局

6

12

完成江浦水厂饮用水源地水质自动监测站建设

区水务局、建设局

2

13

进一步强化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的整治,清除江浦、浦口水厂饮用水源保护区内的无关设施,杜绝回潮

区建设局、水务局、环保局

3

14

完成朱家山河、七里河、城南河、石碛河等通江通湖河道的整治清淤续建工程

区水务局、建设局

3

15

完成响潭采石厂等矿山环境整治及停采宕口复绿10万平方米

市国土局(浦口分局)、区财政局

3

16

巩固餐饮污染控制达标成果,辖区内规模以上餐饮企业85%达到餐饮污染控制标准

区环保局

2

17

规模化畜禽养殖企业污染物达标排放;建设10个畜禽粪便资源化利用沼气工程;完成规模化畜禽养殖业调查

区发改局、农林局、环保局

3

18

进一步推进国家生态县(区)建设,各项指标基本达到省级技术调研的要求;创建3个环境优美乡镇(街道)、4个生态村(社区)

区环保局、建设局、农业局、水务局、卫生局等相关部门

7

19

建设5个以上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生产基地;继续推广应用“一池三改”;因地制宜实施村庄生活污水集中处理工程

区农林局、建设局、环保局

3

20

建设宝塔山森林公园等一批园林景观及绿化工程,新增造林面积1万亩

区建设局、农林局

3

环境管理

20

21

规范实施建设项目审批;新开工项目环评执行率100%;环保“三同时”执行合格率达100%

区发改局、环保局、建设局、统计局

4

“环保模范城市”复查考核内容

22

辖区内医疗废物分类收集处理,集中处置率100%

区卫生局、环保局

2

“环保模范城市”复查考核内容

23

落实辖区内建设、建筑、拆迁工地及道路的扬尘控制措施;工地污水按规范要求接入城市排水设施

区建设局、房产局、建工局、环保局

4

24

严格环保执法,完成环境执法责任目标

区环保局

2

“环保模范城市”复查考核内容

25

环保有效举报投诉查办满意率达85%以上

区环保局

2

26

在电视、广播、报纸等媒体开展生态文明与环境保护的宣传,在辖区中心区域发布生态文明建设公益广告

区委宣传部、广电局、市容局、环保局

2

27

完成2所绿色学校创建

区教育局、环保局

1

28

增加公共财政的环保投入,全年环保投入占区GDP2%以上

区财政局、环保局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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