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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09年南京市市长、区县长环境保护工作目标任务》的通知


  2009年栖霞区区长环境保护工作目标任务

序号

工作目标内容

责任单位

分值

备  注

环境质量综合指数

20

小康指标考核内容

1

小康水体长江九乡河口、三江河口、长江栖霞段、七乡河、九乡河等断面及区内水功能区断面水质达标率达80%以上

区环保局、水利局、建设局

5

2

辖区环境空气良好以上天数占全年天数85%,降尘达标率达70%

区环保局、建设局、市容局、农林局

5

3

噪声环境质量达到环境功能区标准

区环保局、交警七大队、建设局

3

4

燕子矶、八卦洲饮用水源保护区水质达标率100%

区环保局、建设局

3

5

公众对城市环境保护的满意率达80%以上

区统计局、环保局、区委宣传部

4

主要污染物减排

30

6

完成市下达的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削减目标

区发改局、环保局、统计局

8

“环保模范城市”复查考核内容

7

辖区内工业废水和二氧化硫稳定达标排放

区环保局

7

“环保模范城市”复查考核内容

8

完成市下达的小化工、小水泥、小钢铁等生产企业关停任务

区发改局、环保局

4

9

完成栖霞区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管网与仙林污水处理厂对接

栖霞开发区管委会、区建设局

5

10

继续推进“禁燃区”内4吨以上燃煤锅炉使用洁净煤和清洁能源改造工程

区环保局、发改局

3

11

完成省、市下达的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

区发改局、环保局

3

区域环境综合整治与环境建设

25

12

进一步强化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的整治,实施靖安街道长江营房取水口改造工程

区建设局、卫生局、水利局、环保局

6

13

实施三江河等河道全面清淤疏浚,完成土方量110万方

区水利局

3

14

巩固餐饮污染控制街区达标成果,辖区内规模以上餐饮企业80%达到餐饮污染控制标准

区环保局

2

15

规模化畜禽养殖企业污染物达标排放,建设1个以上畜禽粪便资源化利用沼气工程;完成规模化畜禽养殖业调查

区农林局

2

16

实施2家企业循环经济试点工程

区发改局

2

17

完成仙林大学城环境整治及桂山宕口复绿10万平方米

市国土局(栖霞分局)、区财政局

2

18

建设1个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

区农林局

2

19

完成1个绿色社区创建;完成1个环境综合整治试点村建设

区环保局、建设局、市容局等相关部门

2

“环保模范城市”复查考核内容

20

建设一批绿化工程及园林景观工程,新增造林22公顷

区建设局、农林局

4

环境管理

25

21

规范实施建设项目审批;新开工项目环评执行率100%;环保“三同时”执行合格率达100%

区发改局、环保局、建设局、统计局

5

“环保模范城市”复查考核内容

22

配合市环保局在辖区内开展汽车尾气路检工作

区环保局、交警七大队

2

23

辖区内医疗废物分类收集处理,集中处置率100%

区卫生局、环保局

2

“环保模范城市”复查考核内容

24

落实辖区内建设、建筑、拆迁工地及道路的扬尘控制措施;工地污水按规范要求接入城市排水设施

区建设局、市容局、房产局、环保局

5

25

严格环保执法,完成环境执法责任目标

区环保局

2

“环保模范城市”复查考核内容

26

环保有效举报投诉查办满意率达85%以上

区环保局

2

27

在电视、广播、报纸等媒体开展生态文明与环境保护的宣传,在辖区中心区域发布生态文明建设公益广告

区委宣传部、市容局、环保局

2

28

完成2所绿色学校创建

区教育局、环保局

2

29

增加公共财政的环保投入,全年环保投入占区GDP2%以上

区财政局、环保局

3



  2009年雨花台区区长环境保护工作目标任务

序号

工作目标内容

责任单位

分值

备  注

环境质量综合指数

20

小康指标考核内容

1

小康水体秦淮新河节制闸段、江宁河、长江梅山段、板桥河断面及区内水功能区断面水质达标率达80%以上

区环保局、建设局、水利局

6

2

辖区环境空气良好以上天数占全年天数85%,降尘达标率达70%

区环保局、建设局、市容局、农林局

6

3

噪声环境质量达到环境功能区标准

区环保局、交警八大队、建设局、

4

4

公众对城市环境保护的满意率达80%以上

区统计局、环保局、区委宣传部

4

主要污染物减排

30

5

完成市下达的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削减目标

区发改局、环保局、统计局

8

“环保模范城市”复查考核内容

6

辖区内工业废水和二氧化硫稳定达标排放

区环保局

7

“环保模范城市”复查考核内容

7

完成开发区、宁南工业区污水进城市污水处理系统集中处理的管网建设

区建设局、开发区管委会

9

8

继续推进“禁燃区”内4吨以上燃煤锅炉使用洁净煤和清洁能源改造工程

区环保局、发改局

3

9

完成省、市下达的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

区发改局、环保局

3

区域环境综合整治与环境建设

25

10

完成板桥河等通江通湖河道的整治清淤工程

区水利局

10

11

巩固餐饮污染控制达标成果,辖区内规模以上餐饮企业85%达到餐饮污染控制标准

区环保局

5

12

巩固已命名社区的达标水平

区环保局、建设局、市容局等相关部门

5

“环保模范城市”复查考核内容

13

建设宁南森林公园等一批园林景观及绿化工程,新增造林0.3万亩

区建设局、农林局

5

环境管理

25

14

规范实施建设项目审批;新开工项目环评执行率100%;环保“三同时”执行合格率达100%

区发改局、环保局、建设局、统计局

5

“环保模范城市”复查考核内容

15

配合市环保局在辖区内开展汽车尾气路检工作

区环保局、交警八大队

2

16

辖区内医疗废物分类收集处理,集中处置率100%

区卫生局、环保局

2

“环保模范城市”复查考核内容

17

落实辖区内建设、建筑、拆迁工地及道路的扬尘控制措施;工地污水按规范要求接入城市排水设施

区建设局、市容局、房产局、环保局

7

18

严格环保执法,完成环境执法责任目标

区环保局

2

“环保模范城市”复查考核内容

19

环保有效举报投诉查办满意率达85%以上

区环保局

2

20

在电视、广播、报纸等媒体开展生态文明与环境保护的宣传,在辖区中心区域发布生态文明建设公益广告

区委宣传部、市容局、环保局

2

21

增加公共财政的环保投入,全年环保投入占区GDP2%以上

区财政局、环保局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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