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深化文明城市创建工作
1、实施《南京市深化全国文明城市创建行动计划(2009-2011)》。以“文明城市创建三年行动计划”为指导,全面深化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构建“两级政府、三级管理、四级网络”的“大城管”工作体系,加大文明城市创建专项整治力度,着力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开展市民公共文明指数、窗口行业满意度、重点公共区域文明程度等系列测评活动,力争年内市民公共文明指数提高10%,窗口行业(单位)和城市管理的群众满意度分别提高2%和3%,文明城市问卷调查群众满意度指标达标率达到85%以上。做好第四季度全国文明城市公共文明指数测评的各项准备工作。
2、加强文明城市创建宣传研究。进一步宣传“让市民更满意、让城市更文明”的创建宗旨,普及“创建为市民、创建靠市民”的理念,形成市民关心、支持和参与文明城市创建的浓厚社会氛围,有效提升市民的城市荣誉感和归属感。继续在市属媒体开设专栏、专题或专刊,广泛宣传文明城市创建的新举措和新气象。利用户外广告、社区宣传栏等多种途径,通过生动感人的文艺作品和寓教于乐的文化活动,不断提高市民对文明城市创建的知晓率和支持率。成立南京市精神文明建设研究会,编辑出版《文明南京蓝皮书(2009)》。
3、突出文明城区和文明社区创建工作。落实《关于深入开展创建文明城区的工作意见》,大力推进文明城区、文明社区等创建活动。针对文明城区创建工作中的难点热点问题,开展专项测评活动。全面推进“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科教文体法律卫生“四进社区”活动实现全覆盖。全市80%的社区达到市和谐社区标准。争创 10 个市级绿色社区。
4、深化文明行业和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开展“讲职业道德、树行业新风”、“创文明行业(单位)、建满意窗口”等达标竞赛活动,促进窗口行业优质服务水平不断提高。推进服务品牌创建工作,实施《南京市服务品牌建设评价准则》,评选第三批市级服务品牌。
三、着力提升市民文明素质
1、推行《南京市市民文明素质提升计划(2009-2011)》。逐步实施“市民文明素质三年提升计划”,使广大市民都能自觉践行公共道德,恪守文明规范。大力普及文明礼仪知识,深化“百万市民学礼仪、做彬彬有礼南京人”主题教育活动,举办南京市民“迎世博讲文明树新风”文明礼仪知识竞赛。规范出行秩序和公共场所秩序,组织 “三不两主动”(不乱扔垃圾、不随地吐痰、不闯红灯、主动排队、主动让座)等活动,深化交通文明示范路口、交通文明示范道路等创建活动,使行人遵守交通规章比率达到8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