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外,灾区城市棚户区改造要结合城镇居民住房灾后重建,利用重建补助资金及优惠政策,统筹推进灾区城市棚户区改造。
七、组织保障
(一)加强领导。
成立全省棚户区改造工程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全省棚户区改造工程政策研究,指导和协调全省棚户区改造工程实施。各地也要相应成立棚户区改造领导小组,各地政府是棚户区改造规划及分年度计划编制、项目审批、资金筹措、工程组织实施的实施主体和责任主体,实行市(州)长责任制。各级政府要切实加强领导,充分认识做好棚户区改造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安排,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协调一致,认真把棚户区改造工作落到实处,共同完成改造任务。
(二)搞好服务。
对棚户区改造工程,建立绿色审批通道,实行“一站式”审批服务,简化办事程序,缩短审批时限,加快棚户区改造项目土地招标挂牌、开发建设等各项审批手续办理,做到急事速办、特事特办,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帮助项目实施单位、开发企业协调解决各种问题,为加快棚户区改造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三)加大宣传。
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充分发挥媒体的宣传作用,采取形式多样的宣传方式,大力宣传棚户区改造的重大意义、优惠政策和实施办法,特别是突出宣传好各项惠民政策,使棚户区改造深入人心、家喻户晓。加大法制宣传的力度,增强群众的法制观念,把政策、法规向群众解释清楚,取得广大群众的理解和支持,为棚户区改造工作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四)督查考核。
将棚户区改造工程纳入八项民生工程中的“百姓安居工程”,并纳入政府目标考核体系,作为为民办实事考核的重要内容。同时省直相关部门要对各地棚户区改造工程实施进度、工程质量、改造资金的筹集和安排使用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工程建设中出现的违法违纪违规问题,严格按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纪规定予以查处。
附件:四川省棚户区改造工程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和主要职责
四川省棚户区改造工程领导小组
成员名单和主要职责
为切实加强全省棚户区改造工程建设组织领导工作,推进全省棚户区改造工程顺利实施,省政府决定成立四川省棚户区改造工程领导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