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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政务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3)单位名称:全省政务服务中心名称统一规范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乡镇、街道设立的便民服务机构名称统一为“×××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政务服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标识式样、字体、风格等按省统一规定设置。

  (五)政务服务中心设施标准化

  16.交通指示牌

  县以上城镇设置政务服务中心交通指示牌,指示牌大小、颜色可根据本地城镇整体风格自行设计制作。

  17.政务服务公告牌

  县以上城镇在主要出入口(交通要道)设置政务服务公告牌,对全省投资服务热线电话“96196”进行中英文宣传告示。公告牌式样、风格、内容等按省统一规定,由各地制作设置。

  18.柜台设置

  各级政务服务中心的大厅布局、柜台样式按省统一规定设置。

  19.工作人员着装和工作牌

  省、市(州)、县(市、区)政务服务中心自行统一本中心工作人员着装。政务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实行挂牌上岗。工作牌包括单位名称、工作人员2寸免冠彩色照片、工作人员姓名、职务等信息。

  20.首问责任岗

  政务服务中心和各窗口都须设置首问责任岗,并挂牌明示。

  21.窗口吊牌

  政务服务中心各窗口都须设置窗口吊牌,公告窗口部门、主要审批服务项目、收费标准、承诺时限、电话号码等内容,白底黑字。

  22.政务公示牌

  将进入政务服务中心的单位、承担的职责、负责审批的项目、审批的法定时限和承诺时限在政务服务中心显著位置公示;将每个审批项目的办理环节及逐环节的办理时限在政务服务中心办公场所、网站和办事指南上进行公示;将行政审批办理状况适时在电子显示屏上滚动公示。

  23.有必要的体育活动场所和报刊、图书阅览室。

  三、工作步骤

  全省政务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于2009年3月启动,2009年底基本完成。省政务服务中心会同有关部门,根据本实施方案分项制定有关指标和标准,形成政务服务中心建设标准化体系,完善政务服务中心办事制度,制定各项服务事项规范和办事规程,落实政务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的各项部署。各市(州)、县(市、区)按照统一部署,制定实施办法和措施,整体推动,逐步落实。年底前,组织对省、市(州)、县(市、区)政务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进行检查验收,总结工作经验,分析存在问题,完善措施,巩固建设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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