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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08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责任目标考核情况的通报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08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责任目标考核情况的通报
(琼府办〔2009〕33号)


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根据《海南省安全生产工作责任目标考核办法》(琼府办〔2005〕32号)的有关规定,2008年12月26日至2009年1月7日,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组织考核工作组,对全省各市县和洋浦经济开发区2008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责任目标落实情况进行了考核。经省政府同意,现将考核情况通报如下:
  一、考核结果
  定安县、洋浦经济开发区、万宁市、昌江黎族自治县、海口市、屯昌县、东方市7个单位为优秀等级;
  临高县、乐东黎族自治县、三亚市、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文昌市、白沙黎族自治县7个市县为良好等级;
  琼海市、五指山市、陵水黎族自治县、澄迈县、儋州市5个市县为达标等级。
  二、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完成情况及责任目标履行情况
  (一)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完成情况。
  2008年,全省下达的各类事故死亡人数控制指标为597人,其中道路交通507人,工矿商贸74人,火灾5人,铁路交通9人,农业机械2人。各类事故实际死亡人数占全年控制指标的94.97%。其中:道路交通,铁路交通、农业机械得到有效控制;火灾和工矿商贸事故死亡人数超出全年控制数。全省安全生产控制指标控制在国家下达的控制目标以内。
  全省19个统计单位中有13个单位安全生产控制指标控制在年度控制目标以内,占全省63.16%;文昌市、琼海市、儋州市、五指山市、澄迈县、陵水黎族自治县6个市县超出年度控制指标。
  (二)安全生产工作责任目标履行情况。
  2008年,各市县认真贯彻安全生产方针和省委、省政府的一系列工作部署,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工作措施,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和百日督查专项行动,保持了全省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
  一是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组织领导。各市县坚持把安全生产工作列入年度政府工作计划,定期召开安委会全体成员会议或安全生产工作会议,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政府的各项工作部署,研究本市县安全生产工作情况,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有关职能部门按照职责具体负责的齐抓共管工作局面。
  二是扎实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和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各市县将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和百日督查专项行动作为2008年安全生产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及时研究和部署工作任务,制订工作计划,扎实推进,使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和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取得了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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