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发挥职能部门作用,把普及碘盐、消除碘缺乏危害工作措施落到实处。
各级政府职能部门要密切配合,积极参与,通力协作,认真履行职责,把我省消除碘缺乏病的具体措施落到实处。
工业部门要加快小盐场的关闭转产进度,切实解决小盐场历史遗留的问题;卫生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居民食用碘盐情况和碘缺乏病发生情况的监测,积极组织开展防治碘缺乏病的健康教育、技术培训和考核评估等工作;公安部门要加强涉盐违法犯罪活动的日常治安防范和管理,全力支持配合盐务等部门查处涉盐违法犯罪行为;工商部门要加大对食盐市场的监管力度;质量监督部门要加大对我省碘盐生产环节的质量监督、日常监管和执法;盐务部门要加强对碘盐生产、流通环节的管理,保证碘盐质量,保证合格碘盐的供应;教育部门要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防治碘缺乏病的教育,将碘缺乏病防治知识纳入中小学生的健康教育内容,在中小学生中普及碘缺乏病防治知识;财政部门要保证防治碘缺乏病工作经费的投入;妇联要发挥好自己的组织优势,切实发挥好我省妇女在普及碘盐、消除碘缺乏危害的重要作用;残联要积极开展残疾人食用碘盐健康教育活动,利用专用资金购买碘盐发放给困难残疾人,保障残疾人的身体健康。
(四)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加大普及碘盐宣传力度。
一是要发挥省、市县碘缺乏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作用,调动卫生、教育、工商、盐务、技术监督、民政、妇联、残联等部门以及乡镇和村(居)委会基层组织的普碘工作积极性,形成全社会宣传普及碘盐知识的合力;二是省、市县卫生、教育、工商、盐务、技术监督、民政、妇联等部门都应在自己职责范围内利用每年一次的“防治碘缺乏病日”活动,开展广泛而又有效的健康教育宣传活动,动员全社会参与普及碘盐、消除碘缺乏危害工作;三是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介,通过新闻报道和公益广告的方式,大力宣传国家关于盐业管理的法律法规,宣传食用私盐、非碘盐和不合格碘盐给人民群众健康带来的危害,提高我省群众的碘盐普及知晓率;四是在医院门诊和民政结婚登记处等公共场所张贴“吃碘盐没有大脖子病”、“吃碘盐的孩子读书更聪明”、“吃碘盐的孕妇生的孩子更健康、更聪明”等宣传标语。以通俗易懂的语言教育群众;五是要坚持以中小学生、家庭妇女为普碘宣传教育重点,通过“教师-学生-家长-社会”、“妇女培训班”等有效宣传教育方式,让老师教育学生,让学生敦促家长,让家长影响社会,让妇女影响家庭,切实提高防治碘缺乏病知识普及率。
(五)加大对私盐、非碘盐的打击力度。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