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管副市长:王伟国、王广明、陈金玉
社保基金监管牵头单位: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住房公积金监管牵头单位:市公用事业与房产局
救灾资金监管牵头单位:市民政局
扶贫资金监管牵头单位:市政府扶贫办
农村合作医疗资金监管牵头单位:市卫生局
七、继续深入开展治理教育乱收费。加强对国务院关于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各项政策落实情况的检查监督,严肃查处以各种名义的乱收费行为;完善监督制约机制,加强对中小学教育经费管理使用情况的审计监督,严禁任何组织以任何名义和方式挤占、挪用、套取教育经费;严格规范“一费制”收费范围和标准,加大对服务性收费项目、标准的监管力度。严格规范办学行为,对已经改制,符合独立办学、独立法人、独立校园或校舍、独立财务核算的学校加强收费监管,不符合的予以纠正或取缔。坚决禁止公办高中及以下义务教育学校开办“校中校”、“校中班”从事有偿补课行为,严禁在职教师从事有偿补课。对在职教师自办补课班的,除收缴非法所得外,一律给予组织处理;对社会办学聘请在职教师有偿补课的,一律取消办学资格并追究被聘教师的责任。进一步加大公办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三限”(限分数、限人数、限钱数)政策的监督检查力度,严禁借招生之机扩大生源及乱收费。
主管副市长:陈金玉
牵头单位:市教育局
八、坚决纠正非党报党刊征订和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管理中的不正之风。规范非党报党刊征订和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管理行为,加强对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治理党政部门报刊散滥和利用职权发行,减轻基层和农民负担的通知》(中办发〔2003〕19号)及《
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管理办法》的专项监督检查。
主管副市长:陈金玉
牵头单位:市政府纠风办
九、深入推进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普遍开展对基层站所和学校、医院的民主评议活动,大力倡导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总结和推广先进经验;有序开展评议市直和中省直部门和单位活动,充分发挥其示范带头作用;建立民主评议结果逐级报告和向社会通报制度,并纳入党风廉政建设和部门绩效考核内容。建立和完善政风行风热线以政府为主导的责任机制、多种媒体互相配合的联动机制、以群众满意为标准的评价机制、不断创新的长效机制,促进政风行风热线提高质量、规范运作,解决问题更加有效、人民群众更加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