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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9年锦州市纠风工作要点的通知


  主管副市长:陈金玉

  牵头单位:市卫生局

  四、加大公路“三乱”问题的查处力度。继续以高压的态势抓好治理公路“三乱”工作,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区域、重点路段存在的问题实施重点监控;继续巩固公路“三乱”治理成果,确保鲜活农产品“绿色通道”畅通,确保各项治理措施和办法的落实;坚决整治以罚代纠、只罚不纠、罚款提成和不开票据等为小团体或个人谋取私利的问题,严肃查处重复罚款或变相收取“保护费”、“通行费”、“路产赔偿费”等问题;对公路“三乱”行为,一律没收非法所得、一律追究当事人和主要领导责任、一律公开曝光。协调督促有关部门做好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站点撤销工作,列出撤站名录和时间表,及时向社会公布。

  继续加大对出租车市场秩序的监管,进一步规范出租车市场管理行为,保护出租车业主的合法权益。

  主管副市长:王伟国

  牵头单位:市交通局

  五、认真解决公共服务行业、行业协会和市场中介组织服务和收费行为。继续加大对物业、房产、通信服务、殡葬服务、机动车检测等收费行为的专项治理。坚持分类指导,加强对行业协会、市场中介组织的监管。坚决纠正公共服务行业利用特殊地位和管理优势限制消费者权利、设置服务陷阱和强制服务、指定消费和擅自立项乱收费等损害消费者利益的问题;坚决纠正行业协会利用行政权力强制入会、摊派会费、搭车收费、指定服务、擅自制定应由政府主管部门定价的收费项目和标准,以及私设“小金库”、乱收滥支、坐收坐支等问题;协助有关部门严肃查处市场中介组织价格欺诈、提供虚假信息、恶性竞争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强企业和群众对行业协会和市场中介组织的监督,探索建立健全规范行业协会、市场中介组织服务和收费的长效机制。

  主管副市长:王伟国、刘洋

  牵头单位:市政府纠风办

  六、继续抓好对社保基金、住房公积金和扶贫、救灾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资金的监管。督促有关部门对社保基金管理和运行中的风险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做好防范,研究制定社保基金风险控制的长效机制,严肃查处贪污、截留、挤占、挪用、骗取社保基金的问题。督促有关部门健全和完善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内部管理机制,逐步实现对大额资金的实时监控,防范资金风险,严肃纠正和查处挤占、截留、挪用住房公积金等违规违纪问题。强化对救灾、扶贫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专项资金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贪污、挤占、挪用、骗取资金等行为,对滞留、浪费、违规使用资金造成严重后果的,严格责任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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