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宜设集中候诊区。利用走廊单侧候诊,走廊净宽应不小于2.40米;两侧候诊,净宽应不小于2.70米;不设候诊的走廊净宽应不小于2.10米。室内净高不应低于2.80米。
3、社区卫生服务站应为独立相对的区域,如果设在其它建筑内,宜设在底层,建筑要求应满足基本功能需要。
4、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建筑装修和环境设计,应有利于患者生理、心理健康,体现简洁、温馨的行业特点。室内装修应表面整洁光滑,色调明快舒适,有利清洁消毒。医疗用房墙面、屋内墙顶与地面应便于清扫,不起尘,易维修。医疗用房、公用门廊、楼梯地面应采用水磨石或其他便于清扫与清毒的地面材料。治疗室等墙面应适宜用水清洗,表面光洁平整,如采用瓷砖墙面。操作台、化验台等台面应采用洁净耐腐蚀、易冲洗、耐燃烧面层,相应洗涤池与排水管应采用耐腐蚀材料。放射科、功能检查室应有相应的防潮、防辐射及绝缘等措施。供应室、药房药库及其他物品保管室等应有防虫、蝇、鸟、鼠及其他动物入侵设施与条件。
5、设置专门的医疗废物放置点,并按有关规定妥善处理医疗废物。污水处理与排放达到无害化与环保要求。配置照明系统发生意外时的替代光源,保证应急需要。
6、机构禁烟,并有明显禁烟标识。
四、主要设备
(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备配置
1、诊疗设备:诊断床、听诊器、血压计、体温计、观片灯、全科医生诊疗仪、体重身高计、心电图机、B超、X光机、显微镜、离心机、血细胞分析仪、尿常规分析仪、生化分析仪、血糖仪、出诊箱、治疗推车、供氧设备、电动吸引器、简易手术设备、可调式输液椅、手推式抢救车及抢救设备、脉枕、针灸器具、火罐等。
2、预防保健设备:妇科检查床、妇科常规检查设备、胎心监护设备、成人和儿童身长(高)和体重测查设备、听(视)力测查工具、紫外线灯、冷藏包、运动治疗和功能测评类等基本康复训练、理疗设备。
3、健康教育及其他设备:健康教育影像设备(包括电视或投影仪、数码摄像机或照相机)、计算机及打印设备、电话等通讯设备、必要的交通设备、电冰箱、恒温箱、药品柜、中药饮片调剂设备、高压蒸汽消毒器、健康档案及医疗保险信息管理与费用结算有关设备等。
设病床的,配备与之相应的病床单元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