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厅关于印发2009年全区交通运输行业节能减排工作要点的通知
(宁交通知〔2009〕44号)
各市、县(区)交通局,厅属各单位、联系企业:
现将《2009年全区交通运输行业节能减排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部门、本单位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〇〇九年四月十日
2009年全区交通运输行业节能减排工作要点
按照自治区“十一五”节能规划,到2010年全区单位地区生产总值(按2005年价格计算)能耗降低幅度要达到20%。今年是实现我区“十一五”节能规划目标具有决定意义的一年,全区交通运输行业各部门、各单位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走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交通可持续发展之路的高度来认识节能减排工作,把推进交通节能减排作为实现交通运输业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抓手,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要切实加强领导,更新工作观念,理清工作思路,完善工作机制,在落实上下功夫。要加强统筹协调、政策引导,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充分发挥交通行业节能减排的主体作用,推进交通节能减排工作取得更大的进展。2009年全区交通运输行业节能减排工作要点是:
一、组织实施营运车辆燃料消耗量准入与退出工作
交通运输部今年将制定并颁布实施《道路运输车辆燃料消耗量检测和监督管理办法》部门规章,并制定相关配套制度,建立并实施营运车辆燃料消耗量准入与退出制度。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要按照部统一部署和要求,禁止高耗油车辆进入道路运输市场。加速淘汰高耗能的老旧汽车,推广厢式货车和集装箱等专业运输车辆。
二、深入开展节能减排宣传教育工作
继续深入开展交通运输行业节能减排示范项目活动,努力创新活动形式,发挥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主导作用,鼓励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在本地区、本部门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节能减排示范活动,充分调动交通运输企业作为节能减排工作主体的积极性,大力推广节能减排示范项目的先进经验。
切实加强节能减排宣传教育培训,着力强化节能减排责任意识,提高节能减排管理业务工作水平。加大节能减排相关法规及政策的宣传贯彻力度,组织好节能宣传周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