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同意发展船型与浙北航道网衔接的思路,建议参照京杭运河标准化船型,结合山区性河流的特点进一步论证适航船型。
六、规划等级及航道尺度。
下镇至双港口航段规划等级为四级,通航500吨级船舶。规划航道水深2.5米,航道宽度50米,最小转弯半径330米,桥梁净高7米。省水利厅已以《关于江山港航道开发有关意见的批复》(浙水计〔2008〕48号)原则同意该航道按四级标准开发,并纳入钱塘江流域综合规划修编。
衢州港江山港区各作业区规划泊位等级为500吨级,具体港址应与市域总体规划协调后进一步明确。
七、其他问题和建议
(一)补充通航水位的选取标准及通航保证率的论述。
(二)加强与水利、环保、城建等规划的衔接,细化对两岸浸没及排涝等环境影响等内容,完善环境评价章节。
(三)针对分期实施方案,补充占地占用水域对有关水利设施的影响及措施内容。结合电站运行情况,补充水位保证率的分析,并深入研究7个梯级部分完成及全部完成情况下的航道整治效益和评价。
(四)规划名称建议修改为钱塘江中上游航道江山江航运规划。
《常山江航运规划》(送审稿)专家组评审意见
2009年3月20日,省交通厅在杭州主持召开了《常山江航运规划》(送审稿)评审会议。省水利厅、港航局,衢州市发改委、交通局、水利局、港航处,常山县政府、发改局、国土资源局、水利局、环保局、交通局等单位的代表及特邀专家等30余人参加了会议。会议成立了专家评审组(名单附后),听取了编制单位浙江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的介绍,对《常山江航运规划》进行了认真评议,形成主要评审意见如下:
一、近年来,常山市经济持续快速发展,对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常山江具有较为丰富的水资源,通过梯级渠化,具备建设高等级航道的条件,通过梯级枢纽建设可使水位得到衔接,满足通行500吨级船舶的要求。常山江航运发展对建立满足该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需求的综合运输体系有重要的意义,符合可持续发展的科学发展观。《常山江航运规划》的制定,为系统地、有步骤地保护和开发常山江航运资源提供了指导性规划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