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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交通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江山江和常山江航运规划专家组评审意见的通知

浙江省交通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江山江和常山江航运规划专家组评审意见的通知
(浙交办〔2009〕164号)


衢州市交通局:
  现将《江山江航运规划》(送审稿)和《常山江航运规划》(送审稿)专家组评审意见印发给你局,请按照评审意见修改完善规划文本,待钱塘江流域综合规划修编工作完成后按规定报批。

浙江省交通厅办公室
二○○九年四月十五日

  《江山江航运规划》(送审稿)专家组评审意见

  2009年3月20日,省交通厅在杭州主持召开了《江山江航运规划》(送审稿)评审会议。省水利厅、港航局,衢州市发改委、交通局、水利局、港航处,江山市政府、发改局、国土资源局、水利局、环保局、交通局等单位的代表及特邀专家等共30余人参加了会议。会议成立了专家评审组(名单附后),听取了编制单位浙江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的介绍,对《江山江航运规划》进行了认真评议,形成主要评审意见如下:
  一、江山江具有较为丰富的水资源,通过梯级渠化,具备建设高等级航道的条件;通过梯级枢纽建设可使水位得到衔接,满足500吨级船舶通行的要求。近年来,江山市经济持续快速发展,对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江山江航运发展对建立满足该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需求的综合运输体系有重要的意义,符合可持续发展的科学发展观。《江山江航运规划》的制定,为系统地、有步骤地开发江山江航运资源提供了指导性规划文件。
  二、编制单位在开展大量调查研究和深入论证基础上编制的《江山江航运规划》,内容较为丰富,资料较为翔实,研究提出的江山江规划方案和规划的分期实施目标能够较好地适应该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基本符合交通运输部有关编制办法规定的内容和深度。
  三、原则赞同《江山江航运规划》的指导思想和主要原则。《江山江航运规划》确定的规划范围为贺村至双港口约59公里航段,建议将江西下镇至贺村12.5公里航段纳入规划范围。规划基准年为2007年,水平年为2015年、2020年。建议进一步补充基准年有关数据。
  四、《江山江航运规划》提出的运量预测结果基本可信,可作为本次规划编制的依据之一。建议根据会议提出的有关建议意见,补充石灰石运量,并对预测结果作进一步修正和细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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