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建设局关于印发《建筑工地集中开展“综治宣传月”工作方案》的通知
(珠建建〔2009〕30号)
各区(经济功能区)建设局,市、区安监站,各施工、监理企业:
根据市综治委《关于印发<珠海市集中开展“综治宣传月”工作方案>的通知》(珠综治委[2009]5号)的要求,为进一步增强建筑业从业人员法制意识,积极参与维护社会治安活动,特制定我市《建筑工地“综治宣传月”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00九年三月二十七日
建筑工地集中开展“综治宣传月”工作方案
为广泛宣传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方针政策,按照市综治委统一部署,我局决定,从现在起至4月8日,在全市建筑工地范围内集中开展以“强综治、促平安、保稳定”为主题的“综治宣传月”活动,为保证宣传月活动有序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强综治、促平安、保稳定”的工作思路,利用多渠道、多形式开展宣传活动,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有效提高建设系统建筑施工、监理企业广大群众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现实意义的认识,充分调动建筑业从业人员参与综合治理工作的积极性,全力维护建筑工地稳定,促进建筑工地安全生产,深入推动平安珠海、和谐珠海建设。
二、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为了加强协调组织,顺利开展“强综治、促平安、保稳定”工作,我局专门成立珠海市建筑工地2009年“综治宣传月”活动领导小组,由市建设局羽海生副局长任组长,建管科赖晓斌科长、市安监站周咏文站长任副组长,成员由刘向辉、盛作兵、朱恒武、袁双喜、晏锋、关赞东组成。
三、宣传重点
(一)深入宣传党的十七大精神,全国、全省、全市政法工作和综治工作会议关于加强政法综治工作的部署要求;宣传中央、省、市和市建设局2009年建设系统维护稳定和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关于深入开展平安建设、维护社会稳定的有关工作部署。
(二)广泛宣传中央和省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的工作意见;宣传建设系统积极探索从控制型管理向服务型管理转变的经验、做法,宣传“平安卡”对建筑施工人员的意外伤害保障,积极营造有利于建筑农民工就业、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保护建筑农民工合法权益的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