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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禁止学生乘坐非法营运车辆的紧急通知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禁止学生乘坐非法营运车辆的紧急通知
(彭水府办发〔2009〕76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府有关部门:
  从安全生产检查督查发现,目前全县许多乡镇学校学生乘坐非法营运车辆的现象严重,安全隐患突出,为了切实保护学生安全,现就禁止学生乘坐非法营运车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
  由于全县许多村级公路达不到安全要求,没有投放客运车辆,因此这些线路上非法从事客运的车辆较多,特别是很多乡镇出现了周末非法营运车辆集中在学校周边接送学生的严重情况。非法营运车辆存在性能状况较差、维护不及时、驾驶员资质达不到要求、运行监管不到位、超员超载现象严重等诸多问题,安全无法保障。因此,各乡镇和县级相关部门要提高认识,高度重视,落实责任,强化监管,采取过硬措施禁止学生乘坐非法营运车辆,切实保障学生人身安全。
  二、明确责任,加强监管
  一是县公安局和县交委要突出重点,加强执法,加大打击力度,及时清除学校周边非法营运车辆,杜绝非法营运车辆危及学生安全。同时,县交委要按照“疏堵结合”的原则,加快研究农村客运发展意见,及时投放农村客运车辆,满足群众及时、安全出行需要。
  二是各乡镇要加强对学校周边的监督检查,禁止非法营运车辆到学校接送学生。同时,要加强路检路查,对非法营运搭载学生的车辆要从严从重处罚。
  三是各乡镇派出所要加强道路交通安全日常管理,对非法营运搭载学生的车辆要严厉打击。
  四是县教委要召开教育行业安全工作会,严格要求各学校加强安全教育,明令禁止学生乘坐非法营运车辆,并督促各学校采取措施抓好落实。同时,要严禁学校工作人员从事非法营运。
  五是全县各学校要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提高学生安全意识,并与县级相关部门和所在乡镇政府加强联系,确保及时清除到学校周边接送学生的非法营运车辆。
  六是县安监局、县监察局和县政府督查室要加强对各乡镇学校周边安全管理的督促检查,及时将各乡镇和县级相关部门落实禁止学生乘坐非法营运车辆的情况报告县政府。县政府对工作不落实的乡镇和部门将全县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七是各级各相关单位要通过各种方式加强宣传教育,让学生及其家长了解乘坐非法营车辆可能产生的严重后果,充分认识乘坐非法营运车辆的危害,形成全社会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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