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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搞活流通扩大消费的实施意见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搞活流通扩大消费的实施意见
(豫政【2009】26号)


各省辖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

  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搞活流通扩大消费的意见》(国办发〔2008〕134号),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带来的不利影响,充分发挥商贸流通业在扩大内需、促进消费和稳定就业方面的重要作用,保持我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特提出以下实施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进一步加大“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实施力度,完善农村流通体系

  在巩固完善已建农家店的基础上,2009-2010年再规划建设16000个农家店(其中,2009年建设6000个,2010年建设10000个),实现覆盖全省90%以上的行政村、年销售额260亿元、安排就业20万人的目标。支持建设一批配送中心,逐步实行集中采购,力争用3年时间实现农家店商品配送率达到70%以上,降低经营成本。抓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示范农家店建设,拓展功能,增加品种,提档升级,满足农村居民消费需求。积极帮助开办农家店者创业,完善创业培训、小额担保贷款等服务。加强对农业生产资料市场的调控和监管,推进农业生产资料连锁经营,加快农业生产资料现代物流设施建设步伐。

  二、抓好农产品批发市场升级改造,推进农产品现代流通网络建设

  积极争取国家“双百市场工程”建设项目,全面推进农产品市场发展。2009年,在全省选择5家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和5家大型农产品流通企业,力争纳入国家“双百市场工程”项目的支持范围。从2009年起,省财政每年支持20家农产品批发市场升级改造和10家农产品流通企业冷链建设项目,力争用3年时间完成全省70家重点农产品批发市场升级改造和30家农产品流通企业冷链物流配送体系建设任务。通过升级改造,引导我省蔬菜、水果、肉类、水产等重点鲜活农产品批发市场完善服务功能,改善交易环境,提高超市农产品基地直采比例和品牌农产品销售比例,促进农产品流通安全。

  三、大力实施“家电下乡”,促进农村家电消费

  认真落实“家电下乡”政策,抓住“家电下乡”增加销售品种和实施时间延续到2011年11月底的机遇,加大“家电下乡”政策宣传力度,完善销售网络,简化补贴手续,搞好售后服务,促进“家电下乡”产品销售。力争用3年时间实现“家电下乡”产品销售额100亿元、销售量500万台,农村主要家电产品拥有率达到城市2000年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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