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新增社保定点医疗机构初审考核的通知
(穗劳社函〔2009〕538号)
各有关医疗机构:
根据《关于印发〈广州市社会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劳社医〔2009〕2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关于申报广州市社会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资格的通知》(穗劳社函〔2009〕273号,以下简称《申报通知》)规定,定于2009年4月18日组织已办理申报确认的医疗机构进行初审考核。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时间
2009年4月18日(星期六)下午2:30-4:00。
二、考核地点
广州市高级技工学校2号楼5楼第2506-2507教室(地址:广州市白云区黄石东路68号,具体教室安排见附件1)
三、考核形式
对《申报通知》第四条指定范围的内容进行闭卷考试。
四、参加考核人员
已办理申报确认的医疗机构(具体名单见附件1)的分管医疗业务负责人1人。
五、考核纪律
(一)参加考核人员应在考前15分钟凭身份证、医疗机构加盖公章的介绍信进入考场,对号入座。
(二)迟到30分钟者不得入场,考试30分钟后才准交卷出场。
(三)参加考核人员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任何书刊、资料、通讯工具等物品。
(四)参加考核人员在考场内必须保持安静,关闭手机,不准有交头接耳、偷看他人试卷、夹带传递纸条、互换试卷等舞弊行为,对于违反纪律者,即予取消考试资格。
六、其他事项
(一)医疗机构在参加考核前,经自查存在不符合《管理办法》和《申报通知》规定条件的,应主动撤销申报。否则,按《管理办法》第十九条规定处理。
(二)有关单位和人员如对纳入考核名单范围的医疗机构有异议,请于2009年4月24日前以书面形式或电子邮件向本局医疗保险处反映(地址:广州市连新路43号,邮政编码:510030,电子邮箱:ybc@gzlabour.gov.cn)。
(三)考核合格的医疗机构名单将于2009年4月27日前在广州市劳动保障信息网(网址:www.gzlss.gov.cn)公布。本局将于2009年4月底前组织有关部门联合对考核合格的医疗机构进行现场考查。
附件:1、参加考核的医疗机构名单
2、考核地点交通指示图(略)
3、关于申报广州市社会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资格的通知(略)
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〇九年四月十五日
参加考核的医疗机构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