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农业厅、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09年河北省农作物良种补贴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冀农计发[2009]65号)
各设区市、直管县农业局、财政局:
按照农业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09年中央财政农作物良种补贴项目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农办财[2009]20号)要求,为进一步加强良种补贴项目管理,充分发挥政策效应,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护和调动农民生产积极性,根据各市县申报情况,制定了《2009年河北省农作物良种补贴项目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2009年河北省农作物良种补贴项目实施方案
河北省农业厅
河北省财政厅
二00九年四月十三日
附件:
2009年河北省农作物良种补贴项目实施方案
根据《农业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09年中央财政农作物良种补贴项目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要求,中央财政进一步加大了农作物良种补贴力度,对我省水稻、小麦、玉米、棉花良种补贴实行全覆盖,为确保良种补贴政策落到实处,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护和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稳定粮棉种植面积,提高作物产量和品质。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稳定面积、提高单产、优化结构、改善品质”为出发点,按照“全面覆盖、整体推进、因地制宜、补贴农民”的思路,对农民种植水稻、小麦、玉米、棉花四种作物进行良种补贴,鼓励农民使用优良品种,加快优质良种推广步伐,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和农民持续增收。
二、主要目标
通过实施良种补贴项目,力争全省粮食面积稳定在9200万亩以上,总产达到582亿斤,棉花面积稳定在950万亩以上,总产达到14亿斤。
三、基本原则
(一)坚持整体推进原则。今年,在全省范围内全面推行水稻、小麦、玉米、棉花良种补贴政策;按照农民实际种植面积据实补贴。
(二)坚持品种择优原则。省农业厅组织专家论证推介主导品种,品种推介优先选择生态适应性好、符合生产需要、市场前景较好的品种,主导品种确定后,省农业厅通过河北农业信息网和河北省政府政务信息公开,向社会公开发布。禁止选择未经审定、审定不通过、过期淘汰和跨区种植的品种。
(三)坚持农民自愿的原则。各地农业部门要在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基础上,根据品质优先、市场需求和生产需要,积极引导农民选择使用推介的良种,不得采取强制手段干预农民自愿选种。
四、实施规模及补贴标准
(一)补贴范围:水稻、小麦、玉米、棉花在全省实行良种补贴全覆盖。
(二)补贴对象:对生产中使用农作物良种的农民(含农场职工)给予补贴。
(三)补贴标准:2009年良种补贴的执行标准为水稻、棉花每亩补贴15元;小麦、玉米每亩补贴10元。
五、补贴方式
根据河北省的实际情况,2009年水稻、玉米、小麦、棉花良种补贴,采取直接发放补贴资金的方式。
六、工作内容及要求
(一)严格落实种植面积。各地要按照整体覆盖、逐级推进的原则,农户据实向村委会申报种植面积和品种;村委会认真核实做好登记、公示等工作;乡镇人民政府负责认真审核,做好汇总等工作;县(市)成立以主管县(市)长为组长的落实良种补贴惠农政策领导小组,负责项目的组织、实施、督导、检查,并对本县(市、区)申领发放补贴资金和种植面积的真实性负责,对虚报面积和套取国家补贴资金的单位或个人,除取消当年的补贴外,还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二)认真搞好品种推介。作物品种实行良种推介制。省农业厅组织农业专家公开推介品种,农民自愿购种,财政部门直接发放补贴,严禁省级以下任何单位和部门推介品种。
(三)严格补贴资金发放程序。补贴资金实行公开推介良种,落实种植面积,农民自愿购种。补贴资金由县级财政部门按照粮食直补“一卡通”或“一折通”要求负责组织,直接向享受补贴的农户发放,不得层层委托发放,不准发放现金。严禁各级财政或农业部门组织招标。
(四)据实拨付项目资金。对于全覆盖的补贴品种,省财政实行预先拨付、年终据实结算的方式。省财政根据各地申请,预拨良种补贴资金,预拨资金不足的由市县先行垫付,不得因为资金问题影响良种补贴资金的发放。年度终了,省财政根据各市县实际补贴数额进行清算。
(五)健全良种补贴档案。各地要加强良种补贴项目管理,建立健全良种补贴明细档案,实现县级有区域图、乡级有落实表,村级有到户清册。乡级面积落实表一式三份,分别由乡镇农技站、县农业局和财政局保管。
七、保障措施
(一)强化协调配合。各级要高度重视良种补贴项目,切实把该项目作为稳定粮食生产、增加农民收入的重要举措来抓,加强领导,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密切配合,形成强大合力,推动项目顺利实施。财政部门负责落实补贴资金预算、拨付工作;农业部门负责项目组织实施、制定方案、良种推介、技术服务等工作。其他各部门也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为良种补贴项目搞好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