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成立领导小组。为做好评议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成立省建设厅政风行风评议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评议工作进行统一部署,对政风行风建设中的重大问题进行决策,对各参评单位的评议工作进行指导、督促、检查。
组长:房庆方
副组长:陈承旗、刘锦红、陈英松、李台然、蔡瀛、李锡洪、李新建、李运章。
成员:吕洪清、钟汉谋、余云枢、曾宪川、洪冰、黄祖璜、梁志华、刘丽萍、杜挺、林兆雄、廖江陵、陈天翼、潘伟堂、刘洪涛、陈徐福、陈晓军、何远平。
(二)成立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厅评议办)。负责具体评议工作计划、宣传报道、信息处理、情况上报、联络协调和检查考核等日常工作。
主任:李锡洪
副主任:刘洪涛、陈徐福、吕洪清。
工作人员:陆康富、何思权、张丹丹、林刘雄、朱小英、廖建卫。
另外,办公室、建管处、规划处、村镇处、设计处、住房保障处、房地产业处、安全处、城建处、科教处、行政服务中心和信息中心等部门(单位)各指定一人作为办公室工作人员(4月10日前向厅行评办报名单)。
办公室热线电话:020-83133512、83133625。
办公室设三个组:统筹、联络、督查组,由刘洪涛主要负责;材料组,由陈徐福主要负责;宣传报道组,由吕洪清主要负责。
(三)专人负责。参评的直属单位要指定领导专门负责,抽调精干人员具体负责评议工作,同时指定一名工作人员为厅评议办公室联络员(4月10日前向厅行评办报名单)。
四、评议内容
(一)厅机关评议主要内容
1、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城乡建设工作重大决策部署情况。
(1)推进宜居城乡建设;
(2)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扩内需保增长;
(3)贯彻落实《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
(4)抓好“万村百镇”整治工程,促进新农村建设;
(5)推进建筑节能工作。
2、关注民生,解决群众切身利益情况。
(1)纠正城镇房屋拆迁中侵害居民利益问题;
(2)推进各地解决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工作;
(3)整顿和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