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起重机械的安全管理仍需不断加强。部分地区在用的起重机械仍未进行初始登记;物料提升机普遍存在无产品生产许可证的情况,个别物料提升机未经检测合格就投入使用;起重机械安全防护措施较差,部分卸料平台防护门后期缺乏维修和保养,未能做到常闭使用。湛江市第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广东省水文局湛江分局水文水环境实验楼项目的物料提升机安全装置不齐全,安全隐患严重。
(五)少数地区开展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工作进度缓慢,部分工程项目特种作业人员未能严格按规定持证上岗,参加省建设厅组织的培训考核工作开展缓慢。汕尾、清远、河源三市未开展对起重机械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湛江、茂名、阳江、韶关、惠州、梅州、汕头七市开展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工作进度较慢。督查发现,茂名市高州市建筑工程总公司承建的金色家园商住综合楼、湛江市大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湛新市场综合楼、东莞市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承建的惠州市城市花园沿江项目一期、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承建的惠州皇冠假日酒店、汕头市建筑工程总公司承建的深圳市鸿荣源宝安中心区N10项目、广东建邦兴业集团有限公司承建的江门市金汇城市广场二期工程、开平市第五建筑集团公司承建的开平市原市委小所A1号春晓园商住楼、广东一新长城建筑集团有限公司承建的阳江市金景园二期一区高层公寓A、B、C、D栋、阳江市江城建筑工程公司承建的阳江市都市名居等项目的特种作业人员仍未按要求报名参加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考核。
(六)部分地区推行“平安卡”制度较为缓慢,发卡数量不多,上传信息少。从目前来看,揭阳、汕头、梅州、茂名、汕尾、潮州、河源等市推进“平安卡”制度的步伐较慢,已远远落后于其他地区。
(七)个别项目的专项施工方案与实际不符,缺乏可操性和针对性。督查发现,广东一新长城建筑集团有限公司承建的阳江市金景园高层公寓项目,专项方案无可操性。
三、下一步的工作要求
(一)受督查地区对督查组发出的执法建议书,应认真跟踪落实整改,并将整改情况书面汇报省建设厅安全管理处。
(二)加大重点部位、重点项目的监管力度。继续开展防坍塌、防高坠的专项整治活动,以深基坑、高支模、起重设备等部位为整治重点,切实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防止事故的发生。
(三)继续大力推行“平安卡”管理制度,深入开展从业人员的培训教育。以全面推行“平安卡”制度为依托,进一步完善建筑工人上岗前的安全教育培训和安全技术交底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