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旅游局关于印发《2009年上海市旅游政风行风建设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沪旅〔2009〕45号)
各区县旅游管理部门、旅游企业、市旅游协会、市旅游局机关各处室、局属事业单位:
现将《2009年上海市旅游政风行风建设工作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联系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特此通知。
上海市旅游局
二○○九年三月二十四日
2009年上海市旅游政风行风建设工作实施意见
(上海市旅游局 二○○九年三月)
贯彻落实“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是党的十七大提出的要求,也是旅游行业政风行风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任务。2009年,本市旅游行业各级管理部门和旅游企业要在进一步改善旅游环境、加强旅游市场诚信体系建设、讲究服务规范和服务质量、不断提高市民和游客的满意度上做出新的努力,通过进一步加强旅游政风行风建设,以实际行动迎接世博会,积极促进上海旅游经济又好又快的发展。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理论作指导,紧密围绕旅游经济发展的中心,服务“四个确保”,以迎世博为契机,以“树立行业新风,优化发展环境”为主题,以解决损害群众利益、影响发展环境的突出问题为重点,以人民群众满意为标准,坚持“谁分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实行市、区(县)部门上下联动、协会行业引导、企业自查自律的办法,在政风行风建设和见实效上下功夫,力争取得新的成效。
二、主要任务
围绕本市旅游发展中心,加强对旅游政风行风建设的组织领导,强化组织保证和责任目标;注重“两个结合”,即:旅游政风行风建设与“迎世博”活动相结合、与旅游管理工作相结合,做到将政风行风建设工作同日常管理和业务工作一同部署、一同推进、一同落实;坚持开展旅游行风满意度测评工作,促进旅游政府管理部门和旅游企业更好地做到“履行职责、规范服务、提高效率、守信践约、清正廉洁”。
(一)加强领导,强化政风行风建设的组织保证和责任目标。
各级组织和单位(服务窗口)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加强对旅游政风行风建设的组织领导,强化组织保证和责任目标,以“两个结合”为抓手,进一步促进旅游行政管理机关作风建设,树立为游客服务、为基层服务和高效、清廉的工作作风;进一步促进旅游企业规范经营行为,树立讲诚信、强管理、树形象、求发展的良好风貌。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认真制定具有可操作性的旅游政风行风建设的实施办法和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