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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卫生局关于开展本市2009年《职业病防治法》宣传活动通知

  3、以组织专家咨询、图文展览、发放宣传资料、悬挂横幅等形式,充分利用报纸、有线电视、信息化建设网络等途径开展职业病防治知识的宣传,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作用,提高社会关注度。
  六、活动要求
  (一)精心组织,认真部署。职业病防治工作直接关系到劳动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到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从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高度,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做好职业病的防治工作,认真组织开展好宣传活动。
  (二)突出重点,强调实效。要坚持点面结合,在全市统一组织开展宣传培训活动的基础上,各区县要结合辖区实际,有计划、有目标、有重点地开展宣传培训工作,要针对职业病危害严重企业、中小企业、农民工等对象开展工作。各区县特别要深入到近3年发生职业病的企业,开展“三送”(送卫生知识、送防护知识、送法律法规)活动。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坚持正面宣传和典型曝光相结合,充分发挥工会组织、行业协会、新闻媒体和社会团体的作用,营造氛围,普及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和职业病防治知识,不断强化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意识,提高劳动者自我保护能力。
  七、资料上报
  各区县卫生行政部门应及时对《职业病防治法》宣传活动的开展情况和取得的成果进行认真总结,并分两阶段将活动总结和活动情况统计表(见附件)分别于5月20日和8月10日前上报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汇总后将总结和汇总表上报市卫生局。

  联系人: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职业卫生监督科高智群、陈喆
  电话:64377020-2414
  传真:52379975
  电子信箱:gaozhiqun@hs.sh.cn

  附件:1.2009年《职业病防治法》宣传活动情况统计表
  2.深入到近3年发生职业病的企业开展“三送”情况统计表

上海市卫生局

二○○九年四月十四日

  附件1
  2009年《职业病防治法》宣传活动情况统计表

  市/区
形式(次数/份数)省级县/区级合计
新闻通报次数   
广播电视等媒体报道次数   
公益广告展出时间   
宣传材料份数   
深入企业宣传次数   
宣传展板巡展天数   
现场咨询次数   
接受咨询人数   
培训班次数   
接受培训人数   
出动宣传人员数   
出动宣传车次   
宣传展板巡展地点 
宣传画张贴情况地铁  张,公交车  张,长途汽车站  张,火车站  张,广场  张,其他地点  张;合计   张。
对宣传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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