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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物价局关于调整血络通胶囊最高零售价格的批复

湖南省物价局关于调整血络通胶囊最高零售价格的批复
(湘价函〔2009〕28号 二○○九年四月一日)


湖南恒伟药业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申请调整血络通胶囊价格的报告》收悉。你公司生产的血络通胶囊为专利药品,属于湖南省医保品种,我局湘价消(2007)38号文件已核定该产品价格。考虑到近年来由于原材料涨价、生产工艺改进,企业生产成本增加的实际情况,根据《国家计委关于印发药品政府定价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0]2142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定价药品目录》(发改办价格[2005]1205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药品差比价规则(试行)的通知》(发改价格[2005]9号)文件规定,并经我局价格成本调查队定价成本审核,经研究,同意你公司生产的血络通胶囊药品最高零售价作适当调整,具体为:0.18g×24粒/盒:32.5元;0.18g×36粒/盒:48元。本批复自2009年4月15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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