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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物价局关于下达2009年价格工作目标任务的通知


  (四)牵头做好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后续工作。(10分)

  (五)按职责权限,调查处理违法违纪案件。受理对党员干部的检举、揭发和控告。(5分)

  (六)完成上级和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5分)

  十、价格监督检查分局

  (一)继续开展价格专项和重点检查,主要是惠农、交通、电力及涉及民生的教育、医药价格和收费检查。(20分)

  (二)加强市场价格监管,加大节假日市场巡查力度。加强反价格垄断执法工作,严厉打击低价倾销、行业自律价、价格欺诈等不正当价格行为,集中力量查处影响重大的价格违法案件。(10分)

  (三)健全应对突发事件价格监督检查机制,对突发事件期间的违法价格行为,要做到从重、从快查处。(5分)

  (四)结合“百城万店无假货”和“价格服务进商场”活动,认真落实明码标价制度,积极推进价格诚信建设。(5分)

  (五)继续深入开展“价格服务进万家”活动。进一步巩固基础,拓展领域,推广经验,培育亮点。(10分)

  (六)健全价格举报规章制度,继续推进全省价格举报管理信息系统建设,提高价格举报快速反应和综合分析能力。(5分)

  (七)完成上级和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5分)

  十一、成本队

  (一)加强农产品常规调查、直报调查和专项调查,进一步提高成本资料的分析质量和参考价值。(30分)

  (二)做好重要商品和服务定调价的成本审核和监审工作。(15分)

  (三)加强对各地成本监审工作的指导。(10分)

  (四)完成上级和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5分)

  十二、价格研究所

  (一)组织开展价格课题调研工作。(15分)

  (二)继续开展价格调研成果评选工作。(10分)

  (三)加强政务中心窗口效能建设,提升窗口整体形象。(10分)

  (四)加大培训工作力度,切实加强系统内外价格培训工作。(10分)

  (五)做好省直行政事业性收费年审和收费统计工作。(10分)

  (六)完成上级和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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