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实施农民工“平安计划”二期工作方案》的通知
(劳社秘〔2009〕75号)
各市劳动保障局:
现将《安徽省实施农民工“平安计划”二期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九年三月十九日
安徽省实施农民工“平安计划”二期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民工社会保障工作的要求,适应当前经济形势下切实保障农民工工伤保险权益的迫切需要,加快推进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尽快实现有劳动关系的农民工工伤保险全覆盖,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农民工平安计划二期工作方案的通知》(人社厅发〔2009〕28号)的部署和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实施农民工“平安计划”二期工作方案。
一、做好“平安计划” 二期的宣传工作
围绕“平安计划”二期的实施,组织省、市级新闻媒体于4月下旬集中宣传“平安计划”二期,在报刊上开辟“平安计划” 二期宣传专版,以政策宣传、读者咨询、案例分析、典型事例等栏目深入宣传工伤保险政策和“平安计划”二期。宣传的主要内容包括: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的政策措施;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民工工作的通知》精神;农民工“平安计划”二期内容;农民工在参保等方面的各项权利;工伤保险待遇标准;工伤保险在保障农民工权益、分散用人单位风险、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方面的典型案例等。2009年、2010年两年内,每年4月和6月结合《
工伤保险条例》颁布纪念日和“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在全省集中开展农民工参保宣传咨询活动,深入企业、工地、工业园区向广大农民工宣传包括工伤保险政策在内的劳动保障政策,继续在矿山、建筑等高风险企业以及各类服务业农民工较集中的生产、生活场所设立“平安计划”宣传栏、广告牌。通过集中宣传,提高社会各界对开展“平安计划”二期、推进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意义的认识,帮助农民工全面了解国家政策和参加工伤保险的各项权利,提高维权意识,为推进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创造一个良好的社会氛围。
二、实施“平安计划”二期的目标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