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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劳动保障厅等部门关于开展创业带动就业工作意见的通知

  二、明确扶持对象,强化创业培训
  各地要采取多种措施,依托高等学校、职业学校和有关培训机构,积极实施创业教育和创业培训,对有创业愿望和创业能力的劳动者开展创业教育和创业培训,提高全民创业能力。
  (一)明确扶持对象。对有创业愿望和创业能力的登记失业人员特别是军队退役人员、高校毕业生、失地农民、返乡创业的农民等城乡劳动者参加创业培训的给予创业培训补贴。
  (二)发展培训机构。各地要通过招投标方式,吸收社会各类优质资源参与创业培训,培育和发展一批基础设施完善、社会信誉度高、培训质量好的培训机构,作为创业培训的定点单位。要参照SIYB(“创办和改善你的企业”)项目授权机构的要求,加大投入,完善条件,在所辖县市区培育1— 2所创业培训定点单位,建立满足当地创业培训需求的县市区、市州两级培训网络。同时,做好定点机构日常管理,指导定点机构按照规范的培训技术标准组织教学,坚持实行办班申报制度,确保培训质量。
  (三)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扩大教师选拔范围,采取多种渠道选拔培训创业教育和创业培训教师,将具备条件,并愿意长期从事创业培训的大中专学校教师和创业成功人士以及富有管理经验的企业人才吸收到教师队伍中,改善教师队伍素质结构。创业培训定点单位要有2— 3名优秀的创业培训专职教师,保证教师队伍的稳定。要定期组织教师培训进修、研讨交流等活动,不断提高教师能力水平。
  三、完善创业服务,提高创业成功率
  (一)组建专家服务团。聘请具有企业管理专业背景和创业实践经验的企业家、专家教授以及熟悉经济发展和创业政策的政府部门工作人员,组建专家服务团,并通过上门服务、集中服务、电话服务、面谈服务等多种形式为创业者及其企业提供个性化和专业化的政策与技术方面的咨询、指导和服务。
  (二)建立创业项目库。通过向社会购买、征集等渠道,持续收集和开发投资少、见效快、本土化的创业项目,建立和充实本地区的创业项目库。创业项目经专家论证后,定期通过电视、网络、报纸等媒体或举办创业项目博览会等形式向社会发布,及时更新。同时在创业培训班上向学员展示和推介,帮助学员根据自身需要,选准创业项目。
  (三)成立创业者协会。引导创业者成立创业协会,为会员提供相互学习、沟通信息、交流经验、搭建友谊的平台,定期开展结对互助等联谊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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