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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经济委员会关于新建山峰加油站的确认函

四川省经济委员会关于新建山峰加油站的确认函
(川经运行函〔2009〕401号)


眉山市经委:
  你委《关于转报新建丹棱顺龙乡山峰加油站立项的请示》(眉经〔2009〕57号)收悉。经我委审查,拟建站址符合《眉山市加油站行业发展规划(2004-2010)》,用地已征得当地国土部门初步同意,并与具有成品油批发资质的企业签署了供油协议,初步具备建设条件。
  请你委督促该项目业主依据此确认函依法向国土资源、规划建设、安全监管、公安消防、环境保护、气象、质检等部门办理相关批准证书及验收合格文件,取得相关合法手续后才能开工建设。建设周期一年半。
  在加油站建成投入经营前,由你委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审查验收,合格后按照《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及《四川省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相关要求准备好验收材料及相关文件报省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省经委窗口办理《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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