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整治升级改造新华集贸中心市场和南三条市场的通知

  (一)对市场各建筑物的外立面进行整修改造,规范市场广告牌匾。此项工作由新华区、桥东区和桥西区政府负责,市城乡规划局、城管局配合,9月底完成。市城乡规划局负责审批新华集贸中心市场和南三条市场外立面改造规划设计方案,新华区、桥东区政府负责组织实施,民族路以南(金桥北大街至中华大街段、中山路以北)区域由桥西区政府负责。南三条小商品超级批发市场外立面改造费用由市政府在中山路改造时帮助解决,内部整治由桥东区政府负责。

  (二)拓宽改造新华集贸市场南大街、大桥路、规划路和南三条市场大经街、正东路、阜康路(园明路)、向阳路。由市建设局负责追加今年的道路建设资金,将7条道路拓宽改造工程列入道路改造整修计划,各种管线改造建设及入地与道路改造工程一起进行。

  (三)开展市场综合整治。取缔市场占道经营、店外经营。此项工作由新华区、桥东区和桥西区政府负责,市交管局、市消防支队、市城管局配合,9月底完成。

  (四)整顿市场周边交通秩序。市交管局负责按照《南三条市场升级改造整体设计方案》,研究制订缓解南三条市场交通压力的措施。可以将市场内正东路、向阳路、阜康路(圆明路)改为单行道,依法设制禁行标志、信号灯,禁止0.5吨以上(不含0.5吨)货运车辆在早6∶00至晚8∶00进入市场;桥东区政府协助维护好市场交通秩序,保证市场道路畅通。

  (五)开展市场消防隐患排查和整治。市公安消防支队负责,对市场内消防安全进行全面检查,负责督促建国食品城(建国一期)、国鑫箱包皮具城(建国二期)和二轻箱包批发市场等三家重大火灾隐患单位进行整改。达不到要求的,依法责令停业整改。桥东区和新华区政府负责,对沿街的外延商铺和违章摆设的摊位进行清理,恢复市场和建筑物周围的消防车道;对建筑之间私自搭建的外延商铺,造成建筑物相互毗连和占用防火间距的进行强制拆除;对市场内室外消防水源进行彻底维修、维护,确保完整可用;严格道路两侧管理,严禁占道经营、随意停车,确保消防车道畅通。

  (六)向阳汽车站搬迁。根据“谁接收汽车站原址土地谁负责汽车站迁建,不足部分由市交通局协调解决”的原则,由桥东区政府与市交通局具体商议提出向阳汽车站的拆迁、土地置换补偿和新站建设的意见,并分别负责组织实施。涉及新站选址事宜由市城乡规划局负责落实。

  (七)恢复商城地下停车功能。市城乡规划局负责按照规范设计要求核定各商城应配建停车设施的标准(数量、面积等),新华区、桥东区政府负责督导各商城恢复地下停车功能,或缴纳配套停车设施建设费,用于集中建设停车设施。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