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整治升级改造新华集贸中心市场和南三条市场的通知
(石政办函〔2009〕57号)
新华区、桥东区和桥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加快华北重要商埠核心区建设,打造现代化、多功能的综合性商业商务中心,为省会“三年大变样”增添亮点,市政府决定对新华集贸中心市场、南三条市场实施规范整治和升级改造。根据市长办公会和市规划委员会审议通过的《新华集贸中心市场升级改造规划设计方案》和《南三条市场升级改造规划设计方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按照“总体规划,分步实施”原则,对新华集贸中心市场、南三条市场进行规范整治和升级改造,重点推进现有商城外立面整修改造,打造民族路、大经街特色商业街,完善市场基础设施和配套服务功能,规范市场管理秩序,提升市场整体形象,逐步建设成为集购物、休闲、旅游、餐饮、娱乐为一体的现代化中心商业区。
二、主要任务
(一)改善市场整体形象。对市场各建筑物的外立面和市场之间的通道进行全面整修,市场内各种露天架设的管道和线路全部入地。
(二)打造高标准特色商业街。推进大经北街建设,与大经南街衔接。根据民族路两侧项目进展,启动民族路商业街一期改造和二期建设。
(三)发挥市场整体规模优势。结合铁路入地,沿正东路、大桥路建设连通新华集贸中心市场和南三条市场的半地下商业街,使两大市场融为一体。具备条件的各分市场之间建设空中连廊,缓解地面交通压力。
(四)完善市场基础设施和配套功能。拓宽改造南大街、大桥路、正东路、阜康路等道路,打通规划路至青年街,增强道路通行能力。督导各商城按国家有关建筑设计规范要求,恢复地下停车功能或按建筑面积配建停车设施。在原车辆厂地块规划建设停车仓储餐饮娱乐等综合配套服务设施。
(五)开展市场综合整治。整顿市场周边交通秩序,严查车辆违章乱停乱放等行为。全面开展市场消防隐患排查,达不到要求的,依法责令停业整顿。取缔市场内占道经营、店外经营,严禁店外乱悬乱挂、乱摆乱放。
三、责任分工和完成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