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做好2009年税收宣传工作及第十八个全国税收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皖国税发〔2009〕42号)
各市国家税务局,省局各内设机构、直属机构、事业单位:
税收宣传是税收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引导纳税遵从、树立良好形象、营造和谐环境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现就做好今年税收宣传工作及第18个税收宣传月活动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不断加大税收宣传工作力度
今年的税收宣传工作要紧紧围绕税收工作中心,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不断改进方式、加大力度,确保取得实效。
(一)吃透精神。认真学习宣传、深入贯彻落实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以及温家宝总理、李克强副总理对税收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开展多种形式的学习宣传活动。认真贯彻落实全国税务工作会议、全省经济工作会议、全省国税工作会议精神,做好对税收重要工作部署的宣传,牢牢把握税收舆论导向。今年是新中国成立60周年,税收宣传还要与纪念新中国成立60周年宣传活动结合起来,展示建国60年来税收事业发展的光辉历程。
(二)突出发展。今年是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关键一年。中央作出的一系列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税收政策措施已经开始实施。要全面、及时、深入地宣传各项税制改革和税收政策调整的目的、意义和成效,重点做好实施增值税全面转型、出口退税政策调整等已出台和将出台的税收政策措施的宣传。要及时开展政策解读、实施措施以及初步成效等方面的宣传,将国税部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努力发挥税收调控经济、调节分配职能的情况宣传出去。同时,要大力开展公民依法纳税、税务干部依法征税以及征纳双方权利义务的宣传,大力普及税收法律常识,营造依法诚信纳税的良好环境。
(三)着眼和谐。密切征纳关系,促进征纳和谐,是税收宣传的一项重要任务。加强和改进纳税服务对于促进和谐意义重大,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税收工作的重点。各地要注意加大对纳税服务理念、纳税服务措施的宣传力度,为构建和谐的征纳关系营造良好的氛围。同时,要大力宣传国税机关服务科学发展、共建和谐税收的各种举措,宣传国税机关法治公平、规范高效、文明和谐、勤政廉洁的良好形象,宣传模范人物爱岗敬业、无私奉献、聚财为国、执法为民的先进事迹,充分展示国税机关和国税人员促进和谐、助力发展的风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