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夯实征管基础,创新管理方法
(一)加强户籍管理。深化“企业基础信息共享”工作,充分利用工商、质检等部门提供的企业信息、组织机构代码信息、国家经济普查资料和国、地税间交换的税务登记信息,开展信息横向核对,认真清理漏户,夯实税源基础;严格纳税人变更、停复业、外出经营报验登记管理,规范非正常户的认定和处理,加强注销户检查,防止少数纳税人利用注销登记逃避纳税义务;加快与公安部门共享公民身份信息工作步伐,利用公民身份信息查询系统核查税务登记法定代表人身份;积极建立全省走逃户和非正常户法定代表人数据库,提供各级国税机关查询,防止不法分子利用虚假身份、证件办理税务登记、涉税资格认定、骗购发票。
(二)建立发票管理长效机制。制定普通发票鉴定管理办法,规范发票鉴定手续,提高工作效能,为公安机关及时提供发票打假合法证据;建立发票遗失信息网上公告制度,完善外网发票信息查询系统,加强流失发票监管,提供发票真伪查询服务;以“普及发票知识,维护税收秩序”为主题开展发票宣传活动,引导纳税人依法用票;设计发票监控指标,分析发票领用存及开具信息,加大税源监控力度;按照“机具开票、逐笔开具;有奖发票,鼓励索票;查询辨伪,防堵假票;票表比对,以票控税”的闭环管理模式,研究制订发票管理长效机制的具体措施;根据“简并票种、统一票样、网络开票、建立平台”的原则,在部分地区选择农产品收购、机动车销售等行业开展“网络在线开票”试点。
(三)严格欠税管理。严格控制新欠,大力清缴陈欠。严格执行延期缴纳税款审批制度,坚持以欠抵退办法;加强死欠核销税款的审核、审批;规范延期申报预缴税款的管理;加强对纳税申报的审核和税款缴库的监控,及时核实逾期申报、申报不缴或少缴、申报资料异常等情况,落实催缴制度,依法加收滞纳金,建立欠税档案;严格执行会计核算、报表上报和欠税人报告制度;及时掌握欠税企业资金动态情况,依法采取强制措施,积极行使代位权、撤销权,参与企业清偿债务;认真落实阻止欠税人出境和欠税公告制度,定期公告欠税;加大欠税检查和清缴力度,定期检查、通报清欠情况,落实责任制。
(四)发挥信息化保障作用。制订信息系统安全规划,加强设备管理,建立各应用系统综合保障机制,推行运维管理工作流,提高系统安全和运维质量;推行网上认证系统,试行认证、报税、比对、申报和缴款一体化网上运行;完成网站基础平台改造和网上办税业务受理反馈平台的研发,拓展服务功能;研发推广税务行政审批系统,形成外网受理、内网办理、外网反馈的运行机制,提高行政审批效能;全面推行车购税信息采集、业务电子档案系统,提高车购税申报信息采集的准确性;推广所得税税源管理电子台账,提高所得税的动态管理和信息化水平;研发重点税源监控管理信息系统,细化收入分析,把握组织收入主动权;建立完善组织机构代码共享信息平台,积极做好机构代码与征管信息共享试点;完善推行全省异常申报分析监控系统,引导基层利用异常申报信息加强税源管理;加快开发“四位一体”互动平台,深入推进税收分析、纳税评估、税源监控与税务稽查的衔接互动;在统一标准、规范软件版本的基础上,扩大推行税库银联网电子缴税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