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宣传保增长保红线行动意义,开辟专栏、组织专家撰写文章宣传调查研究、耕保检查、违规违法案件查处的成果,发挥策应和支撑作用
3.组织各市州局同步进行宣传
4.召开座谈会,组织基层政府领导、企业撰写文章
5.参加部视频调度会相关筹备工作
6.掌握情况,并形成阶段工作报告 | 1.充分利用主流媒体宣传典型经验
2.配合做好土地调控政策为经济发展服务意见反馈和征集工作,并配套宣传
3.形成阶段工作报告 | 1.宣传保增长保红线行动成效,在全社会形成无论经济形势如何变化,“两个坚持”不会动摇的舆论氛围
2.配合宣传行动形成的系列制度性成果
3.参加部视频总结会相关筹备工作
4.11月20日前,形成工作总体报告,并提出表扬建议报部。 | 双保办 | 领导小组 各成员单位 | 张 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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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州工作 | <td class=c_tb class=xl24 style="WIDTH: 232pt" width=310 colSpan=3 rowSpan=3 x:str=" 1.工作启动,完成组织动员、宣传,4月30日前上报工作实施方案(厅双保办);
2.完成2008年耕地保护目标责任检查工作;
3.完成自查评估,强化用地供应落实等情况的动态实时监控,掌握辖区建设用地预审和审批情况等;
4.认真分析土地利用和管理形势,组织开展扩大内需用地政策执行情况跟踪调研。跟踪调研;
5.5月20日前,形成农用地转用事项专项自查报告报厅建管处和双保办。 "> 1.工作启动,完成组织动员、宣传,4月30日前上报工作实施方案(厅双保办);
2.完成2008年耕地保护目标责任检查工作;
3.完成自查评估,强化用地供应落实等情况的动态实时监控,掌握辖区建设用地预审和审批情况等;
4.认真分析土地利用和管理形势,组织开展扩大内需用地政策执行情况跟踪调研。跟踪调研;
5.5月20日前,形成农用地转用事项专项自查报告报厅建管处和双保办。 一、全面开展省厅方案规定的各项专项、支撑、策应工作,按时提交各类上报资料;
二、全面掌握灾后重建、扩大内需项目用地情况,重点检查土地供应是否符合有关政策和标准、用地是否闲置:
1.对“5.12”地震以来,灾后重建项目用地“批、供、用、补、查”情况进行全面清查;
2.对2008年12月以来,内需项目用地“批、供、用、补、查”情况进行全面清查;
3.对2009年以来,其他新上项目用地“批、供、用、补、查”情况进行全面清查。
三、做好15号令实施、耕地保护责任考核等工作,查处、纠正违规用地行为,曝光重大典型案件 | 各市(州)局负责 | 各市(州)局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对本地区双保行动负总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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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0日前,根据厅要求形成自查评估及调研分析总体报告报厅责任单位和双保办 | 8月底前,形成阶段工作报告报厅责任单位和双保办 | 10月10日前,形成本地灾后重建、扩大内需土地政策执行情况自查评估报告报厅责任单位和双保办 | 11月10日前,提出2010年扩大内需项目用地需求分析预测报告,以及工作总体总结报告报厅责任单位和双保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