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工作步骤
全省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按照统一安排,认真组织策划,按时保质完成各阶段工作。双保行动四个阶段:
(一)启动部署阶段(3月31日至4月30日)
建立保增长保红线行动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加强组织协调。研究制定
保增长保红线行动工作方案,明确总体要求、目标任务、具体安排和保障措施,安排部署保增长保红线行动。切实做好组织动员工作,把思想统一到部、省的总体部署上来。扩大宣传,为实施保增长保红线行动营造良好氛围。
4月30日前,各市(州)国土资源局将具体实施工作方案,厅机关各处(室、局)和有关直属单位将具体实施意见,送厅双保办备案。
(二)自查调研阶段(5月1日至6月30日)
阶段工作:组织开展相关土地政策执行情况自查评估和跟踪调研,掌握辖区用地情况。开展土地征收审批事项自查和农用地转用事项检查,同时配合开展例行督察和专项督察。认真分析土地利用和管理形势,强化对扩大内需用地的审批、项目用地供应落实等情况的动态实时监控。有关专项地质调查工作中,加大服务扩大内需地质技术信息服务工作安排的力度。采取多种形式,对土地调控政策、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制、问责制、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领导干部离任审计等重点内容开展宣传。
关键环节:摸清各地用地需求的数量和结构,准确掌握建设用地预审和审批情况,提高土地调控政策的针对性、主动性;摸清各地土地利用和管理中暴露出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掌握土地违规违法的新动向。宣传严格执行国土资发[2008]237号和川国土资发[2008]92号等相关文件、保护耕地、节约集约用地的典型经验,加强正面引导。
(三)督察推进阶段(7月1日至9月30日)
阶段工作:组织对“5.12”地震以来审批和供应的建设用地开展检查,重点检查土地供应是否符合有关政策和标准、用地是否闲置,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予以查处纠正,并配合开展例行督察和专项督察。总结公益性、基础性地质调查阶段性成果,根据扩大内需要求进行综合集成,为重大基础设施和工程建设提供服务和支撑。
关键环节:突出关键问题和重点地区,对违反国家产业政策、供地政策或用地标准,搭车用地、借机圈地、侵害农民权益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坚决查处,对政策执行不到位的地区进行重点督察。切实做好重大典型案件查处及曝光工作。
(四)评估总结阶段(10月1日至11月30日)
阶段工作:开展保增长保红线行动实施效果评估,系统评价服务扩大内需各项土地管理政策措施的执行情况、问题、困难,提出改进和完善建议。根据评估工作和宏观经济政策变化,及时完善服务扩大内需和加强监管的已有政策或出台新的政策,对2009年度土地利用计划指标调剂、调整。认真研究分析2010年扩大内需项目用地需求,并提出分析预测报告。总结工作成效,对成效显著地区向国土资源部推荐通报表扬。
关键环节:紧紧围绕服务灾后重建、扩大内需政策执行情况的主线,完成保增长保红线行动的成效评估。研究完善或制定土地审批和监管、土地节约集约利用、集体建设用地流转、工业地价调整、土地征收、划拨用地目录、地质技术信息服务等方面的政策,及时形成制度性成果或提出政策建议。
各阶段具体工作任务及进度,见附件2《四川省保增长保红线工作安排一览表》。
四、工作要求和措施
(一)高度重视,明确责任
全省各级国土资源部门务必高度重视,加强领导,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抓好灾后恢复重建扩大内需用地保障与监管工作。要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积极主动工作,严格规范管理,确保灾后重建扩大内需促进增长加快发展的各项措施取得实效,确保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得到落实,确保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为奋力推进“两个加快”、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省厅成立双保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双保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双保办)。双保办具体负责统筹协调、督查督办和宣传联络工作。厅机关各处(室、局)和有关直属单位具体负责双保行动各项业务工作,要严格按照《四川省保增长保红线工作安排一览表》的要求和分工认真履行职责。责任部门与配合部门要密切协作,共同推进“双保”工作,分管厅领导按职责分工协调分管单位工作。张玲副厅长具体牵头“双保”工作,宋光齐厅长负总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