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紧紧围绕科技重点工作开展主题、专项宣传报道。
(一)突出自主创新能力提升行动计划跟踪宣传。宣传“自主创新能力提升行动计划”实施一年多来取得的成效,组织记者开展自主创新浙江行采风活动,在新闻媒体设置专栏开展专题报道、连续报道等多种形式,让全社会关注自主创新、参与自主创新、推动自主创新。
(二)突出加强科技政策法规宣传。重点宣传企业技术开发费加计抵扣、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等一系列国家和我省扶持自主创新的法律法规、政策措施,争取让每一家企业都知晓并用足用好相关政策,为自主创新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舆论氛围。
(三)跟踪报道重大科技专项、重大科技创新平台实施进展情况。近年来,重大科技专项实施和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已取得了较好成绩,拟安排组织媒体选择一批重大项目和创新平台,跟踪报道进展情况、取得的成绩及下一步的发展措施。
(四)宣传报道国家科技奖励成果等重大科技成就。2008年,我省获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再创佳绩,共有24项成果(通用项目)获国家科学技术奖,在全国位于前列,反映了我省科技综合实力和区域创新能力明显提升。为宣传我省科技自主创新取得的成就,在省级主要媒体开展国家和我省科技奖励成果宣传,宣传科技人员的突出贡献和创新精神。
(五)重点报道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情况。近年来我省高新技术企业和创新型企业建设成效明显,高新技术产业日益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要进一步宣传我省在高新技术园区、特色产业基地建设、培育发展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中小型企业等方面的成功做法和取得的成效。
(六)宣传报道科技特派员典型。在坚持“乡乡一名科技特派员”的基础上,我省探索推进了法人和团队科技特派员制度试点工作,推动了我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弘扬科技特派员扎根农村、服务企业、创新创业精神,策划开展科技特派员基层创业主题宣传活动。
(七)重点宣传引进大院名校成效。引进大院名校共建创新载体,推动了我省创新能力的提升。引进载体从单个引进向连片开发、建立创新园区转变。重点宣传我省引进大院名校共建创新载体取得的可喜成就。
(八)宣传报道知识产权战略实施情况。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是增强综合国力、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必然选择。要加强我省知识产权开发、创造、应用和保护情况的宣传报道。拟举办一次“长三角地区两省一市知识产权发展和保护状况”联合新闻发布会,围绕知识产权专项执法行动、“4·26世界知识产权日”等重点工作,策划声势大、影响广的宣传活动,在全社会营造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的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