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建2009-2011年省高等学校本科各科类教学指导委员会的通知
(浙教办高教〔2009〕47号)
各高校,各市教育局:
为进一步深化高等教育教学改革,提高高等教育质量,加强教育行政部门对高等学校教学工作的宏观调控,推进高等教育宏观决策的科学化和民主化,充分发挥各科类专家学者对我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与建设的研究和指导作用,决定组建2009-2011年省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省教指委)。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省教指委是省教育厅领导的非常设学术机构性质的专家组织,接受省教育厅委托,开展高等学校本科教学的研究、咨询、指导、评估、服务等工作。
二、省教指委经学校和有关单位推荐,根据老中青三结合、促进分类指导等原则组建。委员由政治立场坚定、热心人才培养工作、学术水平高、教学经验丰富、思想活跃、组织协调能力强、作风正派的人员担任,包括高等学校、企事业单位、行业部门等三方面的专家。
组建2009-2011年教指委将优先考虑原2006-2008年省教指委成员,优先考虑已任国家教育部教指委委员人员。各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由我厅颁发聘书聘任,任期从2009年起至2011年12月31日止。根据工作需要,报经我厅备案后,教指委可下设分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
三、省教指委设主任委员1人、副主任委员若干人、秘书长1人,委员7-19人。教指委的工作由主任委员主持、副主任委员协助、秘书长协助主任和副主任委员处理日常工作。秘书长原则上在主任委员所在高校聘请。为了加强教指委的工作力量和方便工作,各教指委可以从正、副主任委员单位聘请秘书。
四、省教指委的主要任务是:
(一)组织和开展本学科教学领域的理论与实践研究。
(二)指导高等学校的专业、课程、教材、实验室、师资队伍等教学基本建设,推进教学改革。
(三)制定专业规范或教学质量标准。
(四)接受委托承担专业论证任务。
(五)接受委托承担本科专业设置的评审任务。
(六)组织师资培训、教学研讨和信息交流等工作。
(七)完成教育部委托的其它任务。
五、各高等学校和有关单位要积极支持教指委的工作,委员所在学校和单位要在工作量、活动经费等方面给予必要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