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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国土资源厅关于成立重点建设项目用地快速报批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辽宁省国土资源厅关于成立重点建设项目用地快速报批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辽国土资发[2009]25号)


各市国土资源(规划和国土资源、国土资源和房屋)局:

  2009年,辽宁省委、省政府在全省经济工作会议上提出了"拉内需、保增长、调结构、促发展"的要求,一大批重点建设项目将在年内开工建设。国土资源部门保障重点建设项目用地任务十分艰巨。为了保证我省重点建设项目及时完善用地手续,依法依规开工建设,省厅决定成立全省重点建设项目用地快速报批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成员

  组长:焉锦林厅长

  副组长:张殿双副厅长

  周远波副厅长

  成员:郑传亮办公室主任

  刘瑛综合规划处处长

  关文孝耕地保护处处长

  孙宇开发整理处处长

  王文国耕地保护处副处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耕地保护处,由关文孝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王文国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二、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负责了解掌握全省扩大内需重点建设项目用地情况;研究解决重点建设项目报批工作中的问题;指导重点建设项目所在市用地报批工作。

  三、各市国土资源部门要紧密结合本地实际,加强领导,依法、及时做好扩大内需建设项目用地的审查报批工作。

  (一)加强建设项目用地前期工作。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要积极提前介入、主动服务,加强对各行业部门和建设单位编报建设项目预审材料的指导,协助做好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申报工作,对需要实地踏勘和组织专家论证的,要及时组织安排。要积极主动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耕地占补平衡、征地补偿安置等前期工作,将补充耕地资金、征地补偿安置费用、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措施等落到实处。

  (二)加快建设项目用地报批。对符合申请先行用地条件的重点建设项目,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要按照省厅《关于做好重点建设项目先行用地审查报批工作的通知》(辽国土资发[2009]18号)有关要求,认真做好建设项目先行用地的报批工作。对跨多个市、县的线型工程,根据完成用地组件报批和符合动工条件等情况,可以市为单位分次报批用地。对符合要求的项目用地,做到随到随审,特事特办,提高用地审查报批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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