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为了加强全省组织机构代码管理工作,推进我省信息化基础建设,制定
山东省组织机构代码管理办法(修订)(省质监局起草)。
二、条件成熟时争取完成的立法项目(24件)
(一)深化改革开放,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需要制定的省政府规章项目(2件)。
山东省土地市场管理办法(省国土资源厅起草),山东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省建设厅起草)。
(二)坚持以人为本,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强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需要制定、修订的省政府规章项目(8件)。
山东省失业保险规定(修订)(省劳动保障厅起草),山东省胶东调水工程管理办法(省水利厅起草),
山东省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办法(修订)(省残联起草),山东省住宅品质促进办法(省建设厅起草),
山东省殡葬管理规定(修订)(省民政厅起草),
山东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办法(修订)(省人口计生委起草),
山东省生猪屠宰管理办法(修订)(省经贸委起草),山东省实施《兽药管理条例》办法(省畜牧兽医局起草)。
(三)完善应急机制,维护社会稳定,保障社会公共利益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需要制定、修订的省政府规章项目(4件)。
山东省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办法(修订)(省安监局起草),山东省地震应急与救援办法(省地震局起草),山东省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规定(省公安厅起草),山东省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与传播办法(省气象局起草)。
(四)加大污染防治力度,保护生态环境需要制定的省政府规章项目(2件)。
山东省港口和船舶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省交通厅起草),山东省危险废物监督管理办法(省环保局起草)。
(五)规范行政行为需要制定、修订的省政府规章项目(5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