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发展壮大奶农合作经济组织。负责落实国家扶持奶业发展的相关项目资金,并向奶农合作经济组织倾斜。
责任人:马缨电话:2811092
承办处室:农经处电话:2811092
(二) 财政厅
1.全面推进学生奶饮用计划。负责落实2009年自治区“学生奶饮用计划”补贴专项资金5810万元;牵头组织畜牧、教育等部门制定“学生奶饮用计划”补贴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在4月上旬前完成;按照具体补贴要求,督促各地落实当地财政配套补助资金,并对资金使用进行监管。
责任人:马建国电话:2827259
承办处室:农业处电话:2827410
2.落实原料奶收购贷款贴息。负责落实乳品企业原料奶收购贷款贴息资金1000万元;牵头组织畜牧、金融部门,在4月上旬前制定出原料奶收购贷款贴息贷款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按照具体补贴要求,督促各地落实当地财政配套补助资金,并对资金使用进行监管。
责任人:马建国电话:2827259
承办处室:农业处电话:2827410
3.建立奶粉储备制度。负责落实奶粉储备专项补助资金500万元;牵头组织畜牧、经贸等部门,4月上旬前制定出原料奶收购贷款贴息贷款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按照具体补贴要求进行资金使用监管。
责任人:马建国电话:2827259
承办处室:农业处电话:2827410
4.实行乳制品外销储运补贴。负责落实区内乳品企业区外开拓市场储运补贴700万元专项资金;牵头组织畜牧、经贸等部门,4月上旬前制定出乳制品外销储运补贴资金管理办法;按照具体补贴要求,加强资金使用监管。
责任人:马建国电话:2827259
承办处室:农业处电话:2827410
5.落实奶业各项扶持政策。会同畜牧部门,落实完善国家奶牛良种补贴、后备奶牛饲养补贴及自治区扶持奶业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方案,于5月中旬前完成;及时下达各项补助资金,做好资金监管。
责任人:马建国电话:2827259
承办处室:农业处电话:2827410
(三) 畜牧厅
1.建立奶粉储备制度。负责制定奶粉储备实施方案,于4月底完成;协助财政厅制定500万元奶粉储备专项补助资金补贴管理办法。
责任人:聂新电话:8565645
承办处室:畜牧处电话:8552986
2.实行乳制品外销储运补贴。负责制定具体外销储运补贴方案,于4月底完成;协助财政厅制定乳制品外销储运补贴700万元专项资金补贴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