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大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发挥税收职能作用积极应对金融危机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

  (四)不断创新纳税服务方式
  40.启动短信服务,在期满前对未按时申报、未按时入库的企业提供提醒服务,并逐步扩大提醒项目范围,将减免税到期、延期缴纳税款到期、停业到期、外出经营到期等事项纳入提醒服务范围,主动帮助纳税人避免因未按照规定时限办理涉税事项而受到行政处罚。
  41.在纳税评估及受理涉税咨询过程中,分析判断纳税人是否具有潜在的税收政策执行风险,通过网上报税系统或人工同步提供提醒、告知等方式,向纳税人发送评估疑点,引导纳税人自查并修正评估疑点。对可能存在同类风险的,通过网络邮箱、短信或电话的方式,集中、及时、主动、有针对性地开展税法宣传,帮助纳税人减少因执行政策偏差而导致经济利益受损。
  42.建立“重点企业直通车”服务制度,确保政策直通、办税直通、人员直通和交流直通。一是政策直通,在第一时间将最新税收政策通知企业,并给予详细辅导、个性化解读;二是办税直通,按照从快从简从宽原则迅速办理,能后置审核备案的不前置审批,并提供主动预约服务;三是人员直通,采用QQ群或MSN群等沟通方式,实现企业办税人员与两级纳税服务专业人员的网络直通;四是交流直通,由税务机关实施网络和电话预约,直接约请企业或走访企业,及时解决问题。
  43.建立“重点项目直通车”服务制度,实施专人服务、主动服务、全程跟踪服务。根据项目情况设置驻项目员,积极参与重点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提出涉税评估意见;立项后,从政策咨询、税务登记、发票管理、纳税申报、纳税辅导、完税证明开具等方面实行跟踪式纳税服务;对纳税人在征地、设计、建设直至营销的整个过程中,提出的个性化税收服务需求,可提供上门服务,并针对纳税人的实际情况,提出税收政策意见。
  44.建立“重大税收政策决策听证制度”,切实保障纳税人行使知情权、参与权。对受众涉及面广或对企业权益影响大的制度出台前,试行《重大税收政策决策听证制度》,充分听取民意。
  45.建立与外商投资企业的联系和协调机制。以落实税收管理员户籍管理责任为主要手段,建立联系机制,开展科学、高效和个性化的税收服务与管理,及时了解和掌握外商投资企业的实际经营情况和面临的主要困难、问题,以服务促管理,形成税收增长与企业发展的双赢局面。同时,加强税收风险防范管理,对非正常停业的外商投资企业依法追缴税款。

  二○○九年四月一日



第 [1] [2] [3] [4] [5] [6] 页 共[7]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