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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农垦改革发展的意见

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农垦改革发展的意见
(宁党发[2009]9号 2009年2月16日)


  为进一步深化农垦改革,理顺体制机制,破解制约瓶颈,增强发展后劲,充分发挥农垦在全区现代农业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的示范引领作用,推进跨越式发展,根据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宁夏经济社会发展的若干意见》精神,结合我区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进一步加快农垦改革发展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近年来,农垦充分发挥自身土地资源丰富、产业初具规模、组织化程度较高的优势,积极调整产业结构,加快推进一体化经营,农垦集团不断发展壮大,在安排城乡就业、保障农副产品供给、发展民族地区经济、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成为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但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农垦在特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条块分割、政企不分、封闭管理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已不能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存在一系列制约农垦事业进一步发展的问题,必须高度重视,认真加以解决。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要站在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快我区农垦改革发展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帮助解决实际问题,力争从根本上实现农垦改革发展的重大突破。
  二、加快农垦改革发展的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增强集团实力、提高企业效益、增加人均收入为目标,深化管理体制改革,转换内部经营机制,做强特色优势产业,优化产业产品结构,推进科技进步创新,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提升产业化经营水平,走出一条具有宁夏特色的现代农垦发展之路,实现垦区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二)基本原则
  ——坚持解放思想、开拓创新。着眼于建立科学有效的管理体制和经营机制,进一步转变观念,理清发展思路,为充分释放农垦优势潜力、切实增强发展后劲创造良好条件。
  ——坚持因场制宜、分类指导。充分考虑不同场区的特殊性和差异性,因场施策,区别对待,不搞一刀切,用灵活的办法创造性地解决不同问题。
  ——坚持统筹兼顾、协调各方。统筹考虑农垦系统内部政企职责划分和母子公司经营管理,妥善处理农场社会职能地方接管和内部经营发展之间的关系,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推动垦区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
  ——坚持精简机构、明晰权责。结合管理体制改革,整合优化行政资源,合理调整相应职能,实现责权利对等、机构职能匹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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