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大力繁荣农村文化。发展农村社区文化,实现和保障农村广大群众基本文化权益。加快推进广播电视村村通、文化信息资源共享、乡镇综合文化站和农村社区文化室建设、文化服务进农家、百乡千场文艺演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成果展演、农村文艺骨干培训、农村电影放映、农家书屋等重点文化惠民工程。到2012年每个乡镇和国营农场建设1所综合文化站,每个村建设1个文化活动室,逐步提高配置标准。
4.健全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完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逐步提高标准,将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全部纳入低保范围,建立低保标准自然增长机制和财政投入保障机制,实现应保尽保。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推进被征地农民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全面落实村干部养老保险制度。到2012年基本建立起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全面落实农村五保户供养政策,提高农村低保标准。
5.加强农村防灾减灾能力建设。加强灾害性天气和地质地震灾害的预测预报。加快农村防灾减灾体系建设,完善乡村应对突发灾害的总体预案和应对地区性频发灾害的专门预案。建立农村灾害救助保障体系,重点做好农村抗旱救灾工作。实施减灾安居工程,大力开展农村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活动。逐步建立完善救灾物资储备体系,新建、改扩建一批市县救灾物资储备库,全面提高农村综合防御灾害的能力。
九、完善乡村治理机制,着力构建和谐农村
1.健全民主管理制度。深化农村综合改革,增强乡镇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到2010年基本完成乡镇机构改革任务。发展农村基层民主,完善村务公开和民主议事制度,推进村民自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切实保障农民合法权益。健全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机制,扩大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工作,健全农村公益事业建设机制。做好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
2.推进农村社区建设。坚持“政府主导、多方参与、科学定位、贴近基层、服务农民”的原则,在社区中心村设立公共服务机构,为农民提供医疗、文化、计生、社会保障等方面服务。加强社区信访站(点)建设,发挥社区党组织、共青团、妇联、人民团体以及各种群众组织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健全矛盾排查调处、预防控制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妥善就地化解矛盾纠纷。
3.树立农村文明新风。广泛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引导广大农民移风易俗,革除陋习,坚决打击黄毒赌等社会丑恶现象。深入推进文明村镇、信用村镇、和谐村组、和谐家庭等形式多样的创建活动.形成家庭和睦、团结友善、勤俭自强、诚信守法的新风尚。大力普及党在农村的基本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提高农村干部群众的法律素质,增强依法办事、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深化“共铸诚信”、“送温暖、献爱心”、“西部开发助学工程”、“万村书库”等活动,提高农民文明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