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决定》加快农业发展促进农民增收的意见
(宁党发[2009]2号 2009年1月22日)
为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和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贯彻落实《
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发[2008]16号)和《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2009年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的若干意见》(中发[2009]1号),加快推进我区农村改革发展,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加快推进农村改革发展。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的重大意义
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通过的《
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和2009年中央1号文件,深刻阐述了新形势下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的重大意义,明确提出了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重大原则,深入分析了当前农业农村形势,全面部署了“三农”工作,具有很强的思想性、指导性和操作性。全区各级党政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把学习贯彻十七届三中全会《决定》和中央1号文件精神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切实抓紧抓好。
改革开放30年来,我区农村改革发展取得了巨大成就。当前,我区农业农村发展正处于新的历史起点上,推进农村改革发展,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面临着许多新挑战,也面临着诸多有利条件。国际金融危机持续蔓延,对我国农业农村发展的冲击不断显现,中央积极采取一系列“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的重大政策措施,又为做好“三农”工作提供了难得的机遇。各级党政组织要充分认识到,扩大国内需求,最大潜力在农村;实现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基础支撑在农业;保障和改善民生,重点难点在农民。必须切实增强危机意识,充分估计困难,紧紧抓住机遇,果断采取措施,充分调动广大农民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坚决防止粮食生产滑坡,坚决防止农民收入徘徊,确保农业稳定发展,确保农民持续增收,为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跨越式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
二、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把保持农村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作为首要任务,进一步创新体制机制,强化惠农措施,增强科技支撑,加大投入力度,发展现代农业,千方百计促进农业提质增效,千方百计增加农民收入,千方百计保持农村和谐稳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统筹城乡一体化发展,努力走出一条具有宁夏特色的农业农村发展之路。
目标任务:2009年,耕地保有量稳定在1650万亩,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稳定在310万吨,农业总产值增长8%,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6%。到2012年,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稳定在350万吨,农业总产值达到300亿元,农民人均纯收入持续稳定较快增长。到2020年,农村经济体制更加健全,城乡一体化发展的体制机制基本建立;现代农业建设取得显著进展,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明显提高;农民人均纯收入大幅度增长。达到全国平均水平;农村基础设施明显改善,社会事业全面进步;农村人居生态环境明显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明显推进,农村社会管理体系更加健全,新农村建设取得显著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