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合肥市委办公厅关于转发市直机关工委《关于在市直机关开展“四服务”主题实践活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合办〔2009〕17号)
市委各部委,市直各单位党组(党委、党工委):
经市委领导同意,现将市直机关工委《关于在市直机关开展“四服务”主题实践活动的实施意见》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合肥市委办公厅
2009年3月27日
市直机关工委关于在市直机关
开展“四服务”主题实践活动的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市委九届七次全会精神,发挥机关党组织和党员在“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中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不断凝聚合肥建设与发展的力量,现就在市直机关开展“服务企业、服务项目、服务改革和服务基层”主题实践活动(以下简称“四服务”主题实践活动),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市委九届七次全会和市委常委中心组理论学习会议的部署,进一步解放思想、优化服务、提升效能,充分发挥市直机关资源优势,大力推进“四服务”主题实践活动,在帮助企业和基层解决当前面临的实际问题上出实招、求实效,为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出台的一系列保增长、促发展的政策措施,提供有力的保障,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为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平稳较快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二、“四服务”活动内容
1、服务企业。深入企业,宣传中央和省、市有关保增长、支持企业发展的有关政策措施,引导、帮助企业用活用足现行政策;开展调查研究,了解企业生产经营中遇到的困难,及时反馈各类企业的意见和建议,帮助协调解决影响企业运行的外部环境方面问题,尤其是相关部门服务企业的效能问题;根据企业目前的状况,协调解决企业生产经营中遇到的困难。
2、服务项目。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各类项目建设。服务招商引资工作,主动与项目单位加强信息沟通,促进项目单位抢抓机遇,谋划大项目、好项目;帮助项目单位协调在审批和建设过程中遇到的有关问题;动员机关党员干部积极参与服务社会公益等项目。